公安部交管局:确保高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摘要:公安部交管局:确保高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涉考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先放行后处理”□周刊记者 万华翼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2017年高考正在进行。公安部交
公安部交管局:确保高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涉考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先放行后处理”
□周刊记者 万华翼
创造安全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
2017年高考正在进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综合采取措施,全力保障高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明确,高考期间,对涉考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教育警告后及时放行;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先考试后处理”的原则取证后先予以放行,事后妥善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针对高考期间道路出行特点,研究制订方案,科学组织交通,加强秩序管控,广泛宣传引导,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要联合教育行政等部门,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坚决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人接送学生。
针对考点周边道路交通流量大问题,采取区域禁鸣、路段限速、单向交通、分车种限行等措施,加强警力部署,增设护学岗,严查乱停乱放、乱鸣喇叭、违反禁限行等突出违法行为,确保考场周边道路通行有序畅通。
针对考场周边停车供需矛盾突出问题,在有条件的单位和道路两侧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和泊位,增设停车引导标志,方便接送考生的车辆停放。
“先放行后处理”是人性化执法
高考期间,各考点周围人流车流密集,加之一些送考车辆为赶时间而抢道加塞,很容易造成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如果按照常规方式现场处理,不仅肇事车辆上的考生难以按时赶到考场,还会导致交通拥堵,让更多考生受到影响。因此,“先放行后处理”合情合理,既能保障道路通行有序畅通,又能做到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有效兼顾了灵活性和原则性。
不过,涉考车辆交通违法,“轻者教育警告,重者考后处理”,这并非无底线的法外留情,而是有法可依。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由此可见,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警告就是一种执法手段。
相关车辆的司机不要存侥幸心理
但“先放行后处理”不等于不处理,只是将处理环节延后,并非赋予涉考车辆不受交规约束的特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即使先予以放行,相关司机也不能存侥幸心理,而应事后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否则会得不偿失。
涉考车辆违法“先放行后处理”,体现了交警部门对于考生权益的重视,可谓用心良苦。当然,为考生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还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一方面,对于考生及家长来说,要提前熟悉考点周边道路的情况,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出行线路,在考试当天提前出门,避免为赶时间而导致交通事故。另一方面,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少开私家车,多拼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把有限的道路资源让出来,方便考生出行。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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