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文化 天中文化 名人库

画家张峰:“丹青”有路勤为径“画”海无涯苦作舟

2017-05-19 08:56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fl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丹青”有路勤为径“画”海无涯苦作舟——记我市山水画家张峰□晚报记者 郭建光/文 通讯员 赵大军 朱山/图 张峰,确山县文化馆副

“丹青”有路勤为径

“画”海无涯苦作舟

——记我市山水画家张峰

□晚报记者   郭建光/   通讯员   赵大军   朱山/  

张峰,确山县文化馆副馆长,确山县美协副主席兼秘书长,确山县职工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河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绘画作品曾多次参加省市展览。

图为张峰(右一)与著名画家张克洪()及本报记者在一起。

wangy170547.jpg 

张峰的作品。

 wangy170552.jpg

 wangy170549.jpg

 wangy170553.jpg

言传身教,父亲是他的启蒙老师

在确山这片大地上,人文荟萃,哺育了一代又一代文艺工作者,既有已经是蜚声国内的著名书法家宋华平,也有默默耕耘不问收获的基层文艺工作者,这其中的代表之一就是“上阵父子兵”的张习明先生和他的同样从事绘画工作的儿子张峰。

张习明先生虽已作古,可他存世不多的墨宝无不透露出这位老画家、老书法家的铮铮铁骨。他见证和领导了确山美术书法事业不断繁荣的历程。他桃李满天下,很多人对绘画艺术的启蒙都在确山县文化馆发端,而张峰也是在父亲的教导下慢慢走上绘画道路的,并且同样在文化馆工作至今。张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山水画创作上不断求索,不断突破,无论是竹沟革命纪念馆的那幅《确山暴动》的油画,还是悬挂于该县县委的一幅幅山水画,无不昭示着他在艺术上的造诣与追求。他的山水画不断被普通百姓接受并悬挂于厅堂之上。他的小品隽永而轻灵,一方扇面抑或是一本册页,他都一丝不苟,用心去画。从中不难看出他是经过无数次的尝试与磨练从而登上艺术的殿堂。

如果说张峰的艺术道路是一条经年不息的河流,那么从他数十年对山水绘画艺术上的追求与成绩来看,他的成果无疑是丰硕的,赢得了一方百姓尊重和肯定。

在西子湖畔中国美院的学习和深造中、在美院教授们的教诲中、在古典书画艺术的浸淫中,张峰的艺术理念与技艺都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张峰的内心是平和的,他不断效法古人,同时又不拘泥于古人。他经过严格的艺术训练,因此无论是大开大阖的战争题材的壁画,还是一支墨荷、一只小鸟、一片叶子,看他作画,那种胸有山川丘壑、凝神静气、游刃有余的创作状态,你会不自主地进入眼前这个画家营造的氛围中来。

苦练技艺,他的成绩引人注目

张峰的老师、确山县美协主席张克洪这样评价他的绘画:“他在中国美院深造,临摹古画,尤其是宋元山水画、花鸟画,从而打下坚实的基础。他有着深厚的家学渊源,他的父亲书法、绘画俱佳,尤其是人品无可挑剔,这一家风也传递给了张峰。张峰的山水画既有传统的东西,又有现代的东西。尤其是身为县美协常务副主席,他承担了繁杂的基础工作,为确山县的美术事业做出了贡献。他不仅是一个传统的山水画家,更是一个美术爱好者眼中的伯乐。期待张峰效法古人又不拘泥于古人,向大自然学习,向更高的艺术目标进取!”

确山县文联副主席、书协主席白洋曾经对记者说,在确山美术界,尤其是山水画方面,张峰毫无疑问属于第一梯队领军人物。每年的各种展览,他都放下手头的工作忙前忙后,事无巨细,事必亲躬,扮演着铺路石与绿叶的角色。他总是用平和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前来切磋绘画艺术的同行,尽己所能地为更多的书法爱好者、绘画爱好者铺路架桥。

纵观张峰的山水画,无论是苍松翠柏还是小桥流水,用足了传统的中国笔墨功夫。就像著名画家、92岁高龄的周绍文说的:“张习明是我的老朋友,他的功底不同凡响。我曾经和金伯年多次到确山找他切磋绘画技艺。我还不知道他的儿子也从事绘画创作,如今一看,也是板凳坐得十年冷,后生可畏!他的画结构严谨、疏密得当,拉开了空间关系,给人以美的享受。”

    对于在艺术上精益求精、孜孜以求的画家张峰来说,艺术之路还长,让我们拭目以待,期待张峰创作出更多无愧于时代的艺术精品。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