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综合执法局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摘要:本报讯 (记者 丁 振 通讯员 宋红彩)近日,西平县综合执法局协同有关部门,冒雨对一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拆除面积600余平方米。不久前,西平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日
本报讯 (记者 丁 振 通讯员 宋红彩)近日,西平县综合执法局协同有关部门,冒雨对一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拆除面积600余平方米。
不久前,西平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北大街洪河桥西北角有一户居民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圈占可耕地建设房屋,该村民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总体规划,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
为防止该村民利用夜间及下班期间偷建抢建,5月3日上午,该局执法人员联合柏城街道办事处,出动钩机一台,执法人员30人,协同柏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冒雨对该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拆除面积600余平方米。
今年以来,该局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时刻保持铁腕高压查违防控态势,把违法突击抢建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努力降低违法成本以及减少执法成本,有效防止了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滋生与蔓延。
责任编辑:zwj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