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夜明珠”诈骗 仨嫌疑人被刑拘
摘要: 用“夜明珠”诈骗 仨嫌疑人被刑拘 □晚报记者 王冬霞 通讯员 杨德清 蔡 洁 本报讯 近日,西平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侦破一起利用“夜明珠
用“夜明珠”诈骗 仨嫌疑人被刑拘
□晚报记者 王冬霞 通讯员 杨德清 蔡 洁
本报讯 近日,西平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侦破一起利用“夜明珠”进行诈骗案件,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4月3日,该县公安局权寨派出所接到辖区67岁的老太太李某报警称:当天,她在权寨集上购物时,一名男子主动与其搭讪,该男子称其为四川人,姓赵,父亲为当地检察院高级检察官,但因贪污腐败被抓,家中财产全部被查封,唯有两颗“夜明珠”被自己随身带出逃跑到此地,为防止“夜明珠”被查封,急需找人代为保管,许诺将来会重金酬谢并予以收回。
当李老太太还在犹豫时,突然旁边走过来一名陌生男子称他也想保管这两颗“夜明珠”,并称他在网上看过鉴别“夜明珠”真假的办法,然后就点燃一支烟,靠近装在赵某衣服兜内的“夜明珠”后说:“如果一会烟能冒出夺目的烟花就代表‘夜明珠’为真。”他话音未落,手上的烟竟然冒出了夺目的烟花。李老太太信以为真,随即向该男子表示自己想保管这两颗“夜明珠”。而后,三人便商定由陌生男子和她每人各保管一颗,但该男子又称“夜明珠”是不能见光的,且需要金钱和金银首饰来“喂养”,于是她和陌生人便分别回家拿钱和金银首饰。
李老太太说,半小时后,当她和陌生男子带着钱和金银首饰返回时,该男子便先让陌生男子转过身去不能回头看,并将陌生男子拿来的钱、首饰及一颗“夜明珠”用衣服包好让陌生男子拿着,但不允许陌生男子立即打开包袱,要求其回家埋进土里三天后才能挖出。随后,该男子又以同样的方法让她把金银首饰拿出来交给了他。她拿到包好的“夜明珠”回家后发现衣服里什么也没有,才明白自己的3500元钱及一枚价值1700余元的黄金首饰被骗走。
接警后,西平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专案组民警经过三天的不懈努力,于4月6日下午在漯河市区一居民小区附近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车辆。
4月7日中午,专案组民警在漯河市泰山路一饭店内,将正在举杯庆贺的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周口市商水县人,为网上在逃嫌犯,曾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张某,周口市商水县人,与黄某曾为狱友;张某,女,周口市太康县人,也有犯罪前科。三人刑满出狱后,仍不知悔改。自今年3月以来,三人勾结在一起,以保管夜明珠为诱饵,专门选取农村留守老人,诈骗他们的养老钱。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西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