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动中欧合作向前迈出更大步伐
摘要:4月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芬兰之行圆满结束。这是中国国家元首今年首访欧盟国家,是一次面向整个欧洲的重大外交行动。在中芬两国发表的联合声明中,明确将共同致力于打造中欧
4月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芬兰之行圆满结束。这是中国国家元首今年首访欧盟国家,是一次面向整个欧洲的重大外交行动。在中芬两国发表的联合声明中,明确将共同致力于打造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推动落实《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支持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及中欧人员往来和移民领域对话进程,支持中欧在条件成熟时启动中欧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加强双方高技术贸易合作。
立足芬兰、放眼欧洲,习近平主席此访必将为中欧关系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共同推动中欧合作向前迈出更大步伐。特别是习主席关于支持欧洲发展、希望欧盟壮大的重要讲话,如春风拂面,在欧洲社会的有识之士中产生了热烈反响。
当前,欧洲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经济上,欧盟仍在为2009年债务危机“埋单”,财政“紧缩”与促进“增长”的模式之争更加尖锐;难民危机让欧盟权威受到挑战,不仅难民配额方案成为空谈,不少成员国篱墙高筑,动摇欧盟往来自由的申根政策;英国“脱欧”引发欧盟分裂的严重疑虑。与此同时,原本处于边缘地位的欧洲右翼势力甚嚣尘上,加剧社会撕裂。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惊呼,欧盟正在遭遇“生存危机”。在此关键时刻,习近平主席旗帜鲜明地指出:“欧洲发展有助于促进世界和平稳定。中方希望欧洲繁荣、稳定、开放,希望欧盟不断发展壮大。”中国领袖宣告的这一立场,释放出坚定支持欧洲发展的强烈信号,有利于欧洲一体化向前发展,有利于欧盟摆脱“生存危机”,有利于夯实中欧合作基础。
欧洲一体化是二战后启动最早、发展最快、成果最显著的区域合作进程,符合时代潮流的发展方向,为世界多极化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作为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明多样化的坚定推动者和支持者,中国始终支持欧洲一体化进程,支持一个团结稳定繁荣的欧盟。习近平主席在芬兰《赫尔辛基时报》发表的题为《穿越历史的友谊》一文明确指出:“我们认为,欧洲一体化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欧洲繁荣稳定有利于世界和平发展大势,相信欧洲有智慧、有能力克服挑战。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是欧洲值得信赖的伙伴。”自2003年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中欧各领域合作日益紧密,中欧关系也达到“历史最好时期”。可以说,在欧盟的战略伙伴中,中国对其支持是最大的。特别是当欧盟面临问题时,甚至欧盟自己都心里没底的时候,中国依然坚定给予其政治上以及实际行动上的支持。
2014年3月,习近平主席作为中国国家元首首访欧洲,提出“共同努力建造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座桥梁,建设更具全球影响力的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为新形势下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指明方向,赋予新的战略内涵。正是在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的指引下,中欧领导人互访频繁,中欧合作正在继续拓宽和加深。2016年,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贸易萎靡不振的背景下,中欧经贸合作仍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和欧盟贸易总额为3.61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3.0%。其中,中国对欧盟出口额为2.24万亿元人民币,增长1.2%;自欧盟进口额为1.37万亿元人民币,增长5.9%。欧盟已经连续11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也连续12年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不难看出,中欧之间已经建立了成熟的伙伴关系,为推动中欧关系向前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和欧盟是世界上两支重要力量。全面深化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是时代所需、人心所向。中国正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欧盟要恢复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正在内部进行艰难的治理转型、产业转型和社会转型,促进经济“灵巧增长、可持续增长、包容性增长”,努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全球化趋势的推动,使中欧合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迫切和必需。在新的起点上,中欧要用大智慧增强战略互信,抓住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抓住各国人民对和平与发展的共同诉求,坚持走合作共赢之路;要用大视野拓展合作,加强发展战略对接,加强交流互鉴和互利合作,推动彼此合作迈向更高端;要用大胸怀化解难点问题,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原则,以建设性方式管控和减少分歧。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新的中欧关系发展的恢弘篇章,需要中欧各国和各国人民共同书写。以习近平主席访芬为契机,中欧双方继续打造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带头走和平发展道路,相互提供发展机遇,相互借鉴、相互支持,为彼此进步提供更多营养,中欧关系一定能继续稳步向前发展,一定能为世界和平和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南方日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