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河楼》:《天中晚报》的文化品牌
摘要:□晚报记者 李贺建日前,《河南报刊审读》专门刊发文章《<望河楼>:<天中晚报>的文化品牌》,详细介绍并肯定了《天中晚报》《望河楼》文化周末挖掘和弘扬驻马店厚重文化资
□晚报记者 李贺建
日前,《河南报刊审读》专门刊发文章《<望河楼>:<天中晚报>的文化品牌》,详细介绍并肯定了《天中晚报》《望河楼》文化周末挖掘和弘扬驻马店厚重文化资源、让广大读者享受精神大餐的做法。
《河南报刊审读》中介绍,2015年开春,《天中晚报》改版时,全新打造了一份《望河楼》文化周末。据了解,望河楼位于古蔡国故城西城垣(今上蔡县城西芦岗),为蔡侯登高眺望汝河处。东汉时期,一个叫费长房的特异人物,跟好友桓景说“你家有灾,需于9月9日佩戴茱萸布囊,登山喝菊花酒,辟邪免灾”。桓景依费所言,举家登西芦岗避难,果真躲过了一场灭顶之灾。后来,当地就有了“九九重阳”登高饮酒、戴茱萸囊的习俗,而望河楼也随之被称为“重阳登高处”。 2005年10月,上蔡县被命名为“中国重阳文化之乡”。《天中晚报》用《望河楼》作为文化周末的刊名,就是为了挖掘和弘扬驻马店厚重的文化资源,让广大读者在享受精神大餐的同时,了解更多当地的古今文化。
《望河楼》创办一年多来,已刊出近百期。每期八个版,辟有“厚重天中” “天中记忆”“天中将士”“天中人物”“天中地理”“天中驿站”“天中非遗”等栏目,她以厚重、丰富、时尚、健康、向上的特点,铸成晚报的文化品牌,赢得了广大读者的青睐。
审读员认为,《望河楼》以挖掘当地厚重的文化底蕴为主要目标,尤其挖掘本地历史人物、方言俚语、地方戏曲、古村落遗址、自然风光、传统手艺等行将消失或被人们遗忘的传统文化领域,捡拾其中的精髓,让这些文化的魅力得以重新焕发。如该刊刊发的《寻找董永与七仙女传说的源头》《嫘祖文化根在西平》《上蔡的重阳茱萸绛囊》等许多天中文化的“象征性”典故,这些都是通过记者的深入采访,被发掘出来的。《天中晚报》尤其重视非物质文化的发掘和传承,抢救这些将要消失的文化遗产,如棠溪宝剑、邹氏泥塑、大铜器、西平鱼灯、王勿桥醋、汝南罗圈戏、上蔡担经挑技艺、花帽制作工艺、侯氏壁画彩绘、平舆“月旦评”等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宣传,更有助于这些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审读员认为,以弘扬健康向上的思想文化为主旋律,努力传播信仰文化、价值观文化、商业文化、处世文化,以革命的精神鼓舞人。这一理念是《望河楼》创刊时就定下来的。《望河楼》创刊时恰逢民族英雄杨靖宇诞辰110周年、逝世75周年,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该报特别策划了“纪念民族英雄杨靖宇诞辰110周年”专辑,用7个版详尽地报道了杨靖宇将军光辉的一生,以隆重的纪念来告慰他的在天之灵,也使读者受到英雄主义、爱国主义的教育。此后,该报借助《望河楼》这一平台,相继刊发了《金顶山抗日传奇》《新闻巨子范长江与驻马店》《柴成文和板门店谈判》《血战蟾虎寺》《上蔡阻击战——一场啃骨头的硬仗》《周恩来在驻马店的往事》等多篇文章,通过红色的回忆,使广大群众进一步领略了理想、信念和信仰变成现实的艰辛和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教育群众继续接过信念之棒,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望河楼》还用历史上的人物典故、传说,启发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如2016年11月4日B03版刊发《上蔡为何要用李斯命名这条步行街》,追述2200多年前的上蔡人李斯勤奋好学,潜心研究“帝王之术”,到秦国实现伟大理想的过程。文章还特意提出,李斯文化已成上蔡的主题文化,为了教人励志图强、奋发有为,该县才在原有李斯坑、李斯雕像的基础上,命名了李斯街。这样的报道传递的是正能量,对两个文明建设十分有利。2016年11月11日,B02版刊发的《范滂:一颗划破历史夜空的流星》,记述东汉名士、确山人范滂,反贪治腐,嫉恶如仇,光明磊落,勇斗奸佞,从容赴死的一生。这样的报道传递的是正能量,对精神文明建设十分有利。
《望河楼》还以培养当地的文艺爱好者为目的,为土生土长的草根作家文学新人、民间艺人茁壮成长甘当阶梯。《望河楼》里有很多书介、作者的创作体会和采访侧记。仅2016年11月中的3期报纸,就刊发《色彩斑斓的音乐人生——记黄淮学院音乐学院副院长、男高音歌唱家陈艳伟》《情到深处品自高——读陈德龙先生小说集<感恩的鱼>》《巧手剪出精彩生活——记剪纸艺术家朱俊》《香樟树下的沉思——读赵大磊散文集<像树一样活着>》等文章。《望河楼》为文艺爱好者切磋技艺提供了交流的平台。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