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关心科技界“三钱”
摘要: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精辟地指出:“我们应当重视专门家,专门家对于我们的事业是很宝贵的。”1949年9月,在全国政协一次会议期间,他在会见科技界代表时充满感
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精辟地指出:“我们应当重视专门家,专门家对于我们的事业是很宝贵的。”1949年9月,在全国政协一次会议期间,他在会见科技界代表时充满感情地谈道:“你们都是科技界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很重要,我们建国,没有知识分子是不行的。”新中国成立后,他对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各类专家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尤其是对大名鼎鼎的科技界“三钱”:钱学森、钱伟长、钱三强,毛泽东给予了更多的关心和关注。“三钱”这个别号最初就是由毛泽东喊出的。
从左至右依次为钱学森、钱伟长、钱三强(资料图片)
中国航天之父
钱学森是“三钱”中名气最大的一位,被誉为“中国航天之父”“中国导弹之父”,美国海军部副部长丹尼尔·金贝尔曾说:钱学森抵得上5个师。
1956年2月1日晚,毛泽东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盛大宴会,招待参加全国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宴会厅内,党和国家领导人同各界知名人士欢聚一堂。钱学森拿着一张大红请柬走到自己所在的第37桌。然而,第37桌并没有他的名字。正在纳闷之际,一位会议工作人员上前拦住了他,并把他引领到了宴会最前方正中的第一桌,只见钱学森的名牌赫然放置在国家最高领导人毛泽东的右边。钱学森开始有点疑惑,但随即感到无上光荣。
此时,毛泽东在全场雷鸣般的掌声中走到了第中桌,他热情地招呼钱学森:“学森同志,请坐这里。”钱学森坐在毛泽东身边,成为宴会厅里最令人瞩目的人物。事后钱学森才知道,是毛泽东在审看宴会来宾名单时,亲笔把他的名字从第三十七桌勾到了第一桌。
席间,毛泽东高兴地对钱学森说:“听说美国人把你当成5个师呢!我看呀,对我们来说,你比5个师的力量大多啦!我正在研究你的《工程控制论》,用来指导我国的经济建设。”在交谈中,毛泽东说得最多的,是新中国的建设事业需要大量的科技人才,希望他多多培养年轻人。
1974年12月,在四届全国人大召开前夕,周恩来抱病从北京飞到湖南长沙,向病中的毛泽东请示工作。周恩来将会议的各项文件呈送给毛泽东,请毛泽东作最后审定。在谈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时,毛泽东说:“不看了。但是我想起两个人,一个是钱学森,一个是侯宝林,请你查查人大代表里有没有,如果没有,就把他们补上。”这无疑说明了毛泽东对钱学森的厚爱。
中国力学之父
钱伟长被后人誉为“中国力学之父”。
在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中,钱伟长因年初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高等工业学校的培养目标问题》一文中,对当时清华大学照搬苏联模式的办学思想提出了不同意见。
一些人不能接受钱伟长的观点,甚至批评他对科学问题的意见是“反党科学纲领”。因此,钱伟长备受打击,最终被打成了“右派”。
所幸的是,钱伟长被打成“右派”的消息,毛泽东听说了。毛泽东说,钱伟长是个好教师,要保留教授职位。因为毛泽东的关注,钱伟长继续留在了清华大学,留在了教授岗位;因为毛泽东的关注,钱伟长没有去北大荒劳动改造。
1972年初秋的一天,钱伟长接到了通知,周恩来要接见他。原来,我国即将派出科学家代表团出访英国、瑞典、加拿大、美国,毛泽东、周恩来点名要钱伟长参加。
中国原子弹之父
钱三强是中国原子能事业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享有“中国原子弹之父”的美誉。
新中国成立后,钱三强全身心地投入到原子能事业的开创中。1955年1月15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研究发展原子能事宜时,特地把钱三强、李四光等人请到中南海的会场,并说:“今天,我们这些人当小学生,就原子能有关问题,请你们来上一课。”显然,毛泽东是想从科学家那里得到可靠的依据,然后再下定决心。
1956年11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主管原子能工业的第三机械工业部(后改为二机部),宋任穷任部长,钱三强等为副部长。他是副部长之中唯一的科学家。
钱三强身为二机部副部长兼中国科学院副秘书长和原子能研究所所长,承担着各相关技术协作项目的具体组织领导工作。当时负责国防科技工作的聂荣臻曾经对钱三强说过:“搞原子能,你是行家,就请你提建议,我们大家商讨决定。”
作为新中国研制核武器的主要组织者,钱三强担负着特殊的使命。他牢记毛泽东等共和国领袖们的嘱托,为了国家的全局利益,甘心忍辱负重,完全放弃了个人在科研上继续有所成就的机会。他所考虑的,就是如何调兵遣将,做好多方协调、组织攻关等工作,确保将最好的科学家放在最重要、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上。
研制原子弹的日日夜夜,尽管钱三强压力巨大,但却是他心情最舒畅的日子。他后来回忆说:“曾经以为是艰难困苦的关头,却成了中国人干得最欢、最带劲、最舒坦的黄金时代。”
(据《燕赵老年报》 水新营/文)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燕赵老年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