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者遇管理人员立马“闪”
摘要:公共区域私自收取停车费收费者遇管理人员立马“闪”城管人员:不提供收费手续市民可拒交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昨日,网友“茉莉”留言反映,
公共区域私自收取停车费
收费者遇管理人员立马“闪”
城管人员:不提供收费手续市民可拒交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昨日,网友“茉莉”留言反映,
记者沿骏马路向南行至中华大道,沿路发现只要有空地方就有人收停车费,路边的公共区域成了一些人疯抢的“蛋糕”。中心医院附近道路两侧的人行道被“停车场”占据,停车收费10元。从市健康路向北到市解放大道停车收费5元。
“是谁让你们在这儿收停车费的?”当记者询问收费人员时,他们大都回避,部分收费人员则称,自己是给别人打工的。也有人称“我为他们看车了,挣个辛苦钱”。
市民
城管部门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只有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手续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才能收费。若收费者拿不出相关的收费手续,市民有权拒绝交停车费。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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