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您的社会保险费该如何缴纳?
摘要:——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继民答记者问近日,省政府印发通告并下发《关于改革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 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
——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继民答记者问
近日,省政府印发通告并下发《关于改革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 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那么,地方税务机关主要对哪些社会保险费实施征收?征收方式是什么?缴费人如何缴费和将为缴费人提供哪些高效、便捷的服务措施呢?近日,记者对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继民进行了专题采访。
问:为什么要把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答: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1月23日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要求:“明确地税部门对收费基金等的征管职责。发挥税务部门税费统征效率高的优势,按照便利征管、节约行政资源的原则,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建设,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
这次征收主体的改变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办、国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重要决策。省委、省政府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因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正在办理交接,延后至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本次交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人社、财政、发改委、卫计、人行等部门给予了地税部门极大地支持和帮助,在此向各部门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问:地税机关主要对哪些社会保险费实施统一征收呢?
答: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调整后,地方税务机关依法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概括地说,就是“五险”统征,凡是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范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都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问:改革后,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都有哪些变化呢?
答:这次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将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明确为:1.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依法自行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2.单位职工应缴费额,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3.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费额,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费。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缴费人按照政策规定,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费。
问: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用人单位如何进行缴费?
答: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向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足额缴纳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代扣代缴的单位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以后用人单位每月缴税时可一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缴费方式的选择上,用人单位在进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后,可选择网上申报或在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办理。
问:灵活就业个人和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他们如何缴费?
答:灵活就业个人和城乡居民,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应缴费额,向地税机关一年申报一次缴费数额,可选择按月、季、半年或一年一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并在选择确定的缴费期内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缴费方式的选择上,灵活就业个人和城乡居民在进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后,可以选择网上申报、银行代扣、银行网点实时缴费、全省任一地税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费和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五种办税方式其中的任一种进行缴费。
问:地税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后,将采取哪些措施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呢?
答:地税机关依托现有的办税途径和平台,将为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极大方便缴费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缴费方式灵活多样。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缴费、银行网点实时缴费、自助办税终端、银行代扣等途径和方式,进行多元化缴费。二是服务措施多重保障。我们推出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服务措施,满足缴费人的不同需求。
问:缴费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了解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后的有关政策规定?
答:为方便缴费单位和个人及时了解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后的相关政策,地方税务机关将通过新闻媒体、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途径,广泛宣传社会保险费征缴政策规定。同时,我们还将对缴费人印发《致缴费人的一封信》、《缴费指南》,开展政策辅导、实地走访,举办纳税人学堂,努力让缴费人缴明白费、便利费、放心费。缴费人如果有疑问,我们欢迎您拨打12366咨询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也可以到我们的地税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
问:缴费人可以到驻马店城区内哪些地税机关办税服务网点进行缴费?
答:尊敬的缴费人,您可以到您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政策咨询和缴纳。目前,我们实现了省域通办,您也可以到任一地税办税服务厅缴纳。
城区办税服务厅的地址和联系电话是:
(1)直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市区中华大道西段
联系电话:2851867
(2)驿城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市区文明大道南段
联系电话:2887216
(3)开发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市区团结路中段 联系电话:2688778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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