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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解读之十

2016-12-15 08:3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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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强化职能抓改革 完善机制增活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解读之十《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

强化职能抓改革  完善机制增活力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解读之十

《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要强化联合社职能。市级联合社要加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县级联合社要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生产生活的服务网点建设,成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组织者和引领者。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各级联合社要创新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符合供销合作社社情的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稳定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各级联合社既是各级党委、政府为农服务的重要窗口和主战兵团,又是当地供销合作事业的总指挥和社属企业的出资人,是供销合作社系统为农服务的重要枢纽。从党委、政府角度看,联合社承担着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制定实施农村商品流通的政策和规定,组织、指导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五大网络和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重要职能。从供销合作社系统角度看,承担着研究制定当地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当地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等职能。如果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体制僵化、机制不活,就会影响各级联合社职能和作用的充分发挥,进而影响为农服务的大局。

近年来,为使联合社的职能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经济实力、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已经成为我市引领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现代流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抓好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同时,我市供销合作社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各县区社也积极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为全省第一家市、县两级全部成立“农合联”的省辖市,在引领合作经济发展上发挥了独特作用。同时,加强了监事会机构建设,市供销合作社和10个县区社先后成立了监事会,成为全省第一个市、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机构健全的省辖市社。2007年以来,市供销合作社为彻底解决长期困扰直属企业稳定和发展的历史包袱沉重、体制机制不活、职工下岗失业等突出问题,大刀阔斧推进直属企业改制,筹集改制资金3000多万元,完成了市社直属企业职工身份置换和安置补偿工作,妥善解决了“三金”缴纳等历史遗留问题。2013年以来,市供销合作社选取26个为农服务、社情民意、文明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积极探索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宽领域、多业态为农服务体系。

实践证明,每一次大发展必然是以思想大解放、体制大改革为先导,供销合作社的大发展也不例外。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使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更加科学规范,机制更具竞争力和灵活性,供销合作社发展才大有希望。《实施意见》为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方向。今后,各级供销合作社必须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强化联合社职能,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构建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要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完善服务载体,在公益性服务上创新驱动,要与市、县编制、人事部门沟通协调,结合实际完善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和优化职能配置,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联合社机关新进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探索实行聘任制试点。允许不同发展水平的联合社机关选择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模式或企业化管理模式。实行新进人员聘任制试点和管理模式的选择要积极稳妥,严密程序,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机关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领取报酬。  ( )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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