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通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摘要: 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最大限度实现群众满意市公安交通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本报讯 (通讯员 张 华)今年以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改进工
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最大限度实现群众满意
市公安交通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本报讯 (通讯员 张 华)今年以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实现群众满意,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为切实解决执法和执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全体民警、职工干部,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河南省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组织民警认真观看执勤执法规范教学光盘,加强对民警的执法培训,提高民警依法执法水平、依法处罚能力。同时,认真组织民警参加省司晋督、各类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操作规程,确保每位民警都能够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工作规范中的常用执勤执法用语、使用法律法规得当、填写法律文书严谨细致。今年10月中下旬,专门组织对新招录的300名交通协勤进行培训,加强作风养成,规范执勤行为。
严格执法检查,加强内部监督。不断完善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坚持“五结合”(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执法检查与阶段性重点工作相结合、执法检查与执法质量考评相结合)。按照省公安厅、省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民警执勤执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市交警支队班子成员不间断深入各县所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公路“三乱”、车驾管业务办理大厅服务等问题。同时,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作用和影响,主动邀请媒体记者全方位地了解、宣传、监督、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帮助改进工作、整肃队伍。
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真心服务群众。以春运交通安全检查站、车驾管业务办理大厅和事故处理、违法处理中心为平台,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在事故大队、车驾管业务办理大厅醒目位置张贴民警照片、职务、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便当事人及时了解事故案件查处情况,让群众少跑腿和减少等待时间;在窗口服务方面,采取“公开办事办案程序、公开收费罚款标准、公开执收执罚依据、公开办事办案结果”等方式,提高工作透明度。同时,推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便民措施,延长工作时间,尽量方便群众,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落实好办理车驾管业务“一窗式”服务和值日警官制度、业务导办制度,严格按照省公安厅要求使用评价器,确保每起业务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交警工作的满意度。今年以来,市交警支队每月车驾管业务办理大厅的评价率和满意率均达100%。组织市交警支队班子成员和秩序大队、车管所、事故大队开展电视台政风行风评议专场4场次,收到良好效果。
加强调查研究,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程序和要求上的缺失、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针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乱收滥罚、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顽症痼疾”,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考评等管理和监督手段,确保行风建设各项措施执行和落实。建立健全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奖惩机制,注重评议结果运用,把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考评和干部考核中,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和机制促进行风建设,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建设的规范化保障执法的规范化,从根本上杜绝随意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编辑:ldm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