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召开校园欺凌新闻发布会
摘要: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梁博涵)11月15日上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驻马店市校园欺凌现状及预防调查报告》(白皮书)。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梁博涵)11月15日上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驻马店市校园欺凌现状及预防调查报告》(白皮书)。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其宏向媒体通报全市校园欺凌的现状及两级法院预防校园欺凌采取的措施等情况,新闻发言人刘耀强发布了黄某故意伤害案等三起校园欺凌典型案例。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驻马店日报、驻马店网等媒体参加发布会。
为更好地发挥好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地预防和解决校园欺凌问题,前不久,驻马店中院组织力量对近2500名师生、学生家长、公安民警进行了走访和调查,并形成《驻马店市校园欺凌现状及预防调查报告》(白皮书)。白皮书显示,87.4%的学生听说且身边发生过“校园欺凌”事件。16.5%的学生亲身经历过“校园欺凌”事件。在遇到过校园欺凌的学生中,80%以上选择沉默,对欺凌现象避而不见,不对同学伸出援助之手。校园欺凌现象在小学较为少见,主要发生在初中、高中以及中专阶段,且初中尤为突出。按照所处地域分类,农村留守学生由于家庭教育缺失,校园欺凌现象严重。在校园欺凌的类型上,主要有肢体暴力、语言威胁辱骂造谣、收取保护费、利用网络的欺凌、排挤孤立等类型。其中肢体暴力、收取保护费现象最为常见。校园欺凌发生后,部分受害者由于害怕施暴者打击报复或者被排挤孤立,被迫转班或者转学。校园欺凌往往给受害者造成心理阴影,使他们不易融入集体生活。白皮书认为,矛盾处理不当,自我约束能力、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受到校外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教育缺位、欺凌行为成本较低等是校园欺凌发生的原因。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其宏在发布会上说,针对校园欺凌现象,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开展法治教育,坚持庭审教育、寓教于审,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加强同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沟通协调,对欺凌事件当事人进行帮扶教育、心理辅导,为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作出了努力。她表示,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其在校园欺凌的地位作用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刑罚措施;注重协同作战,联同老师、家长和律师、志愿者等社会工作者共同普法,公检法司合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发挥新闻宣传的引导作用,依托新闻媒体提供的平台营造预防校园欺凌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后,李其宏指出,预防校园欺凌单单依靠法院的努力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打好组合拳,发挥好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力量作用,共同努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发布会上还介绍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五个到位”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审判的做法。据介绍,自2012年驻马店中院被确定为全国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单位以来,全市法院坚持立足涉少刑事审判,教育感化挽救到位;立足涉少民事审判,儿童利益保护到位;立足涉少减刑假释,帮助改过自新到位;立足提升法治意识,法治宣传教育到位,立足强化工作基础,领导组织保障到位,有力地推动了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的开展。“五个到位”经验先后受到省法院院长张立勇等领导的批示和肯定。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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