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营造治超良好氛围
摘要:本报讯 (通讯员 蒋军华王 昊)连日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工作人员深入京港澳高速南收费站出入口、高速公路确山服务区全市14家大小运输企业,集中开展“治超新政&rdq
本报讯 (通讯员 蒋军华王 昊)连日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工作人员深入京港澳高速南收费站出入口、高速公路确山服务区全市14家大小运输企业,集中开展“治超新政”宣传活动。
通过在宣传现场设置咨询讲解台、利用车载音箱和LED屏滚动播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内容,向乘客人员解释新标准、新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回答群众疑惑,宣传活动的开展使“治超新政”的实施赢得了群众和广大车主的肯定与支持。
该处驻信大队执法队员深入辖区运输企业、货运部、停车场,企业组织法人、货运司机集中宣传治超新标准、新举措、新规定,宣讲信息抄告超限车辆“一超四罚”的规定,宣讲超限运输的经济账、安全账,让运输企业法人了解企业在车辆超限运输中承担的法律责任,让货运司机了解驾驶超限车辆个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运输企业代表和货运司机纷纷表示:“通过宣讲,让我们更加清楚有关治超的新政策,更加了解新的执法标准和处罚标准,在今后的运输经营中一定自觉做到不超限运输。”
此次系列宣传活动主要是大力宣传治超新规定,重点解读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意义,增强治超执法人员和货运驾驶员的治超责任意识和守法理念,在社会上形成支持治超、理解治超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ldm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