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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正问责中展现良好形象

2016-09-28 15:4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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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了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贯彻实施《问责条例》为抓手,从严监督执纪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了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贯彻实施《问责条例》为抓手,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干部要秉持忠诚干净担当,公正执纪,严肃问责,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树立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公正问责,勇于担当。《问责条例》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标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用好问责这个重要抓手,从严监督,推动党员干部守底线、不出格。一要公正问责,狠抓制度规范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道,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老老实实按规矩办事,不凭主观愿望、个人好恶办事。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皮筋”。二要勇于担当,克服“老好人”思想。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很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铁面执纪,不怕得罪人。如果畏首畏尾、不敢监督、不想监督,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无动于衷、无所作为,就必然会辜负于党、失信于民。所以,监督执纪问责要严字当头、实字打底,抓严管严、抓实抓好,尤其对那些在执行制度方面失职失责的干部,要敢于亮剑,让党规党纪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不忘初心,以身作则。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还需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是党规党纪的执行者、维护者,只有自身站得直、行得正、过得硬,才能做到秉公执纪。在监督执纪工作中要做到不忘初心,对党忠诚,继续前行,纪检监察干部就要用党的忠诚卫士标准要求自己,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坚守职责,坚守使命。有了这样的“政治定力”,才不会在原则面前让步。在工作中要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守责尽责。要做遵规守纪的示范者,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和执行好《问责条例》,持续深化“三转”,突出主业主责,有效履行监督责任,守住“主阵地”,种好“责任田”。要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在党的纪律这条准绳面前,把握尺度、绝不随意,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利益面前淡泊一点,面对诱惑清醒一点,在各种诱惑面前做到风吹不倒、浪打不摇,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落实责任,常态问责。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问责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勾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标准。问责工作要紧紧围绕《问责条例》开列的责任“清单”,做到“有责必担、失责必究”。要勇于并经常把查摆到的问题放在阳光下,晒一晒,曝曝光,倒逼党员领导干部扛起管党治党责任,让有责必尽成为自觉,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执行制度关键在人,“落实责任”是《问责条例》的关键,党员领导干部是推进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落实《问责条例》,要突出抓好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严抓实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才能真正管好党、治好党。

  (作者丁甫春系山东省乳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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