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综合新闻

电信诈骗手法之九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2016-09-14 08:19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yjh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通讯员 王 磊 案件类型:电信诈骗分子常告知当事人你有法院传票、你的信息泄露、你涉及洗钱等。作案手法:诈骗分子使用改号软件伪装政法机关办公电话,冒充警察、检察

□通讯员     

 

案件类型:电信诈骗分子常告知当事人你有法院传票、你的信息泄露、你涉及洗钱等。

作案手法:诈骗分子使用改号软件伪装政法机关办公电话,冒充警察、检察官、法官实施诈骗。

典型案例:今年86日,驿城区的陈先生拨打110报警称:他于当天1452分接到一个自称是驻马店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03962130551),说其涉嫌一起非法集资案件,让其配合天津市公安局。随后,他又接到一个自称是天津市公安局的电话(0086226310085)。对方以其涉嫌一起非法集资案件,需配合公安局清查资产是否涉案为由,让其汇款到对方账户。陈先生按对方要求到市文明大道丹尼斯工商银行通过ATM机向对方账户以现金方式汇了11100元,后其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警情提示::警方不会通过110电话号码直接联系用户,也绝对不会通过电话远程作笔录方式办案,更不会要求受访者提供个人银行卡号、存款账号、密码及身份资料。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