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教育 综合新闻

河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 学校食堂不能卖小龙虾

2016-09-12 10:03 来源:郑州晚报 责任编辑:xmx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昨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启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病暴发。我省明确规定,禁止学校食堂采购

            昨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启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病暴发。

我省明确规定,禁止学校食堂采购供应下列食品: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田螺、小龙虾、河豚、河蚌等高风险水产品;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严禁学校食堂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将回收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生鲜黄花菜、发芽发青土豆、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凉菜。记者 张竞昳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郑州晚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