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摘要: 驿城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治理车辆违法行使、乱停乱放等现象,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营造一个整洁、畅通、安全、有序的道
驿城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治理车辆违法行使、乱停乱放等现象,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营造一个整洁、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决定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驿城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分局、教体局、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二、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范围:辖区内汝河大道以北、铜山大道以东、与开发区交界处以南、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区域。
2、重点部位: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学校、医院、商场、大型超市、小吃集中摊点等重点部位周边道路及交通秩序混乱、易堵路段。
3、重点违法: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行人翻越护栏,违规销售三轮车,非法营运,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等。
(二)工作目标
1、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临时停车规范。
2、解决道路两侧流动商贩和门店店外经营影响交通畅通问题。
3、通过对机动车和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和治理,进一步规范营运市场秩序。
4、中心城区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到创建要求。
5、中心城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准确醒目,交通信号灯配置科学合理,交通护栏、隔离墩整洁、完好、无破损。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户外显示屏,采取电视和户外显示屏流动字幕、展出图板、发放资料、悬挂横幅、曝光交通违法等形式,宣传此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二)区综合执法局
1、重点加大对次干道各种违章占道摆摊、占道经营、占道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依法取缔临街店铺出店经营、占道摆放商品等行为以及未经批准占道施工、占道设置或摆放锥形筒、石墩、指示牌、广告牌等违法行为。
3、对次干道的早市、夜市、菜市、早餐车等,必须统一规划管理、限定时段区域,做到划线归位进区,不得随意挤占通道,疏堵结合,还路于民。
(三)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组织专门力量规范发证三轮车、助力车的管理,加大对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和治理力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严查非法营运车辆,进一步规范营运市场秩序。
(四)区工商分局
负责严把三轮车销售,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三轮车销售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取缔;严格禁止在整治规范区域内销售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电(机)动三轮车(包括全封闭三轮、四轮车)。
(五)区教体局
负责学校文明交通进课堂,大力宣传文明交通的重要性。
(六)团区委
负责组织志愿者做好交通文明示范岗,确保交通疏导工作顺利进行。
(七)各街道办事处
1、负责与辖区沿街(路)各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实行谁经营、谁负责,大力整治占用人行道、占压盲道行为,确保各门店门前非机动车规范、有序。
2、协助区综合执法局加强对道路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治理,依法取缔违法占道和店外经营现象,还路于民。
(八)各公安派出所
1、组织对辖区新修道路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灯、电子警察、护栏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查漏补缺。
2、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走机动车道,行人随意翻越护栏,出租车滞留候客、随意掉头,黄标车、大货车、渣土车、水泥罐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缓解中心城区高峰时段交通拥堵。
3、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在有条件的背街小巷、各单位门前、非机动车道、主次干道人行道上增设临时停车泊位。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7日—4月15日)
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安排部署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舆论作用,大力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大造舆论声势,提高全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赢得广大市民对此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16日—7月30日)
各责任单位对照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对所管辖区域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集中整改。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马路市场的管理、非法营运和违规销售三轮车的行为,由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大力整治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6年7月30日后)
由区创卫办组织检查验收,并迎接市相关部门考评验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和分析工作开展情况,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文明、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快出形象、抓好整治”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齐动员,切实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人员、责任、措施及保障全面落实到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明确具体目标任务,严格标准、严格要求,强化措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形成整治合力。此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定期召开推进会、点评会、通报会。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敢于担当,充分履职尽责,创造性开展工作。配合单位要主动加强和牵头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做到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规范安全执法。执法处罚原则上先教育再处罚,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依据,严格规范执法。对违反多个部门管理和法律法规依据的,由相关部门协调决定处理结果。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执法执勤,注意执法查纠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联合执法小分队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配齐执勤装备,增强安全执法意识,避免出现意外事件。
(四)加强督导问责。区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整治情况采取不定期检查督导。对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督促其进行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据《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附件:驿城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驿城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二林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张剑飞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李伟杰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长
王学清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 明 区教体局局长(副县级)
孙 浩 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 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李 健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艳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霍艳红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陈宝光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新中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钟付友 区工商分局局长
王建华 老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俊峰 西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华辉 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双喜 橡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赛 睿 人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 涛 雪松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华伟 南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邢 军 东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收 顺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伟 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志勇 西园派出所所长
吴应威 老街派出所所长
孔 杰 雪松派出所所长
姜 舰 东风派出所所长
韦书政 南海派出所所长
张 辉 胡庙派出所所长
张剑飞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剑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健、李艳华、霍艳红、陈宝光、赵新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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