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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16-08-26 10:03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y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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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驿城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治理车辆违法行使、乱停乱放等现象,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营造一个整洁、畅通、安全、有序的道

 驿城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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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治理车辆违法行使、乱停乱放等现象,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营造一个整洁、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决定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驿城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分局、教体局、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二、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范围:辖区内汝河大道以北、铜山大道以东、与开发区交界处以南、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区域。

2、重点部位: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学校、医院、商场、大型超市、小吃集中摊点等重点部位周边道路及交通秩序混乱、易堵路段。

3、重点违法: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行人翻越护栏,违规销售三轮车,非法营运,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等。

(二)工作目标

1、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临时停车规范。

2、解决道路两侧流动商贩和门店店外经营影响交通畅通问题。

3、通过对机动车和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和治理,进一步规范营运市场秩序。

4、中心城区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到创建要求。

5、中心城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准确醒目,交通信号灯配置科学合理,交通护栏、隔离墩整洁、完好、无破损。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户外显示屏,采取电视和户外显示屏流动字幕、展出图板、发放资料、悬挂横幅、曝光交通违法等形式,宣传此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二)区综合执法局

1、重点加大对次干道各种违章占道摆摊、占道经营、占道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依法取缔临街店铺出店经营、占道摆放商品等行为以及未经批准占道施工、占道设置或摆放锥形筒、石墩、指示牌、广告牌等违法行为。

3、对次干道的早市、夜市、菜市、早餐车等,必须统一规划管理、限定时段区域,做到划线归位进区,不得随意挤占通道,疏堵结合,还路于民。

(三)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组织专门力量规范发证三轮车、助力车的管理,加大对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和治理力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严查非法营运车辆,进一步规范营运市场秩序。

(四)区工商分局

负责严把三轮车销售,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三轮车销售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取缔;严格禁止在整治规范区域内销售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电(机)动三轮车(包括全封闭三轮、四轮车)。

(五)区教体局

负责学校文明交通进课堂,大力宣传文明交通的重要性。

(六)团区委

负责组织志愿者做好交通文明示范岗,确保交通疏导工作顺利进行。

(七)各街道办事处

1、负责与辖区沿街(路)各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实行谁经营、谁负责,大力整治占用人行道、占压盲道行为,确保各门店门前非机动车规范、有序。

2、协助区综合执法局加强对道路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治理,依法取缔违法占道和店外经营现象,还路于民。

(八)各公安派出所

1、组织对辖区新修道路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灯、电子警察、护栏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查漏补缺。

2、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走机动车道,行人随意翻越护栏,出租车滞留候客、随意掉头,黄标车、大货车、渣土车、水泥罐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缓解中心城区高峰时段交通拥堵。

3、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在有条件的背街小巷、各单位门前、非机动车道、主次干道人行道上增设临时停车泊位。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47—415日)

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安排部署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舆论作用,大力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大造舆论声势,提高全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赢得广大市民对此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416—730日)

各责任单位对照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对所管辖区域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集中整改。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马路市场的管理、非法营运和违规销售三轮车的行为,由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大力整治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6730日后)

由区创卫办组织检查验收,并迎接市相关部门考评验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和分析工作开展情况,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文明、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快出形象、抓好整治”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齐动员,切实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人员、责任、措施及保障全面落实到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明确具体目标任务,严格标准、严格要求,强化措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形成整治合力。此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定期召开推进会、点评会、通报会。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敢于担当,充分履职尽责,创造性开展工作。配合单位要主动加强和牵头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做到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规范安全执法。执法处罚原则上先教育再处罚,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依据,严格规范执法。对违反多个部门管理和法律法规依据的,由相关部门协调决定处理结果。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执法执勤,注意执法查纠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联合执法小分队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配齐执勤装备,增强安全执法意识,避免出现意外事件。

(四)加强督导问责。区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整治情况采取不定期检查督导。对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督促其进行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据《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附件:驿城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驿城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二林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张剑飞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李伟杰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长

             王学清    区政府副区长

       员:陈      区教体局局长(副县级)

                   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艳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霍艳红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陈宝光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新中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钟付友    区工商分局局长

             王建华    老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俊峰    西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华辉    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双喜    橡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人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雪松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华伟    南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东风街道办事处主任

                   顺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志勇    西园派出所所长

             吴应威    老街派出所所长

                   雪松派出所所长

                   东风派出所所长

             韦书政    南海派出所所长

                   胡庙派出所所长

 

    张剑飞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剑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健、李艳华、霍艳红、陈宝光、赵新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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