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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中心城区清理转移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6-08-26 09:4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y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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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驿城区中心城区清理转移废品收购站点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废品收购站点管理,逐步规范小食品店、小

 

驿城区中心城区清理转移废品收购站点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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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废品收购站点管理,逐步规范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经营行为,强化城区农贸市场规范设置与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驿城区中心城区清理转移废品收购站点、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委群工部部长任副组长,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分局、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各相关派出所所长为成员。

二、整治范围

(一)清理转移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洪河大道以南、铜山大道以东、汝河大道以北、京港澳高速路以西的驿城区区域范围内。

(二)小食品店、小餐饮店专项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8个办事处(新华办、西园办、人民办、雪松办、南海办、东风办、老街办、橡林办)辖区范围内。

(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10个农贸市场(大华市场、华康市场、悦泉市场、众信市场、天龙市场、张西市场、西刘庄市场、光明市场、宏源市场、昝庄市场)及周边环境。

三、工作目标或工作任务

(一)清理转移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

对整治范围内环境影响较大、布局不合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品收购站点,包括从事废旧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玻璃制品、废旧纺织制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以及危险废物等废品收购、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集中清理转移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市区内废品收购站点违章搭建、污染物乱排放、废品乱倒、二次污染等脏乱差现象,彻底取缔违建、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对有证收购站点整体搬迁到建成区外两公里,促进废品回收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二)小食品店、小餐饮店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中心城区小食品店、小餐饮店

存在的证照不齐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环境卫生差

等突出问题,达到“证照齐全、亮证营业,制度健全、认真执行,设施完善、正常运转,环境整洁、卫生合格,布局合理、店内经营”的要求,努力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国家商务部、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中95条标准,根据创卫标准确定的市场布局,对全区现有的10个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规范管理。8个农贸市场(除华康市场、悦泉市场)必须在20168月底前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职责分工

(一)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攻坚行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负责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二)区委群工部负责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出现的信访问题。

(三)区工商分局是本次清理转移废品收购站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两项攻坚行动的牵头单位。负责两项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导调度;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登记注册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整治范围内不再核发新的废旧收购营业执照;负责全区各类农贸市场的调查摸底工作;负责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及标准,收集相关部门落实升级改造措施和各街道办事处实施升级改造的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等。负责依法取缔无营业执照的“两小”经营业户。

(四)区食药监局是本次小食品店、小餐饮店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具体落实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监督工作。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中,负责督导落实业主和食品经营户、餐饮经营户经营设施按要求达标,落实前厅后灶、消毒设施、“三防设施”、健康证等制度;负责农贸市场内食品经营户、餐饮户的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检验及检测并及时公布结果;负责组织查处市场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五)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三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对专项攻坚行动实施组织领导。负责收集辖区内“两小”单位、废品收购站点和需要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基本信息,做好排查摸底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三项攻坚行动中的安全监管、信访稳定和各种矛盾、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按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新建)与规范管理标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协助区综合执法局对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秩序进行治理。督促“两小”单位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配合取缔无证废品收购站点,尤其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违章搭建的站点;负责引导有证站点向规划区域整体搬迁,向搬迁户发放市财政补贴奖励资金。

(六)区卫计委负责指导农贸市场日常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监督指导农贸市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指导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除“四害”工作以及健康教育等制度的制定,督促食品经营人员按规定接受健康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负责健康证的办理;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内容更新等。

(七)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环境卫生、违章搭建、流动摊点的管理。

(八)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市场主办方落实《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要求。

(九)区质监分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内计量器具、计量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强制检验市场经营户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

(十)区消防大队负责农贸市场内消防设施的设置达标;指导市场开办者配备消防设施,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十一)区规划分局负责与市规划局沟通协调,做好新的废品回收集中区域选址工作。

(十二)区环保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污染物乱排放造成二次污染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十三)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配合街道办事处对商户门前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进行规范。

(十四)辖区各公安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及暴力抗法行为。

(十五)区“创卫办”负责对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制定奖惩措施,每周通报,半月评比、排名,组织考评验收,落实奖惩措施。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415日前)

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两小”单位、废品收购站点、需要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数量、持证情况、人员信息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摸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区食药监局和区工商分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使经营者理解并积极、主动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自觉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区食药监局和区工商分局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创卫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416—730日)

各责任单位对照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整改。对“两小”单位,区食药监局要按照“规范一批、改造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对废品收购站点,由各街道办事处、区工商分局、区综合执法局、辖区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取缔无证站点,引导有证站点按计划搬迁。相关街道办事处要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对照改造标准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区工商分局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升级改造市场进行督导检查,严把建设质量和标准关,防止出现降低标准和二次改造现象。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68月后)

由区“创卫办”组织检查验收,并迎接市相关部门考评验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和分析工作开展情况,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卫”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也是区委、区政府近期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做好3个专项攻坚行动对于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人员、责任、措施全面落实到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明确具体目标任务,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措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强化协调,密切合作。3项攻坚行动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矛盾点多、问题复杂,时间紧、任务重。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敢于担当,充分履职尽责,创造性开展工作。配合单位要主动加强和牵头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做到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区“创卫办”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确定的时间节点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对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等规定,实施问责。

附件:驿城区中心城区清理转移废品收购站点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驿城区中心城区清理转移废品收购站点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勇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剑飞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李贺玲区政府副区长

易万宝区委群工部部长

成员:孙浩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赵飞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孟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东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李健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邵洋区委群工部副部长

吴艳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建峰区委督查室副科级督查专员

王伟区政府目标督查室副主任

李玉梅区财政局局长

连中记区卫计委主任

陈宝光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钟付友区工商分局局长

李广区食药监局局长

宗永勋区质监分局局长

李波区环保局局长

陈艮球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刘杰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吴常胜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白双喜橡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邢军东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建华老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俊峰西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赛睿人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华辉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涛雪松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华伟南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收顺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伟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辉胡庙派出所所长

孔杰雪松派出所所长

许志勇西园派出所所长

韦书政南海派出所所长

姜舰东风派出所所长

吴应威老街派出所所长

李贺玲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贺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钟付友、李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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