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整治户外广告与公共旱厕改造实施方案
摘要:驿创卫〔2016〕10号关于印发《驿城区建成区夜市摊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户外广告(牛皮癣)整治与公共旱厕户旱厕改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
驿城区整治户外广告与公共旱厕改造实施方案
驿城区建成区夜市摊点城乡结合部城中
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户外广告(牛皮癣)
整治与公共旱厕户旱厕改造攻坚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达标,改善建成区夜市摊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面貌,彻底杜绝小广告(牛皮癣),进一步加强公共旱厕、户旱厕改造,根据《驻马店市建成区夜市摊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驻六创〔2016〕16号)、《驻马店市户外广告(牛皮癣)与临街门头牌匾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驻六创〔2016〕11号)、《驻马店市公共旱厕、户旱厕改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驻六创〔2016〕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驿城区建成区夜市摊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户外广告(牛皮癣)整治及公共旱厕、户旱厕改造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协主席秦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轶馨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张剑飞、副区长王学清、政协副主席方付恒担任,成员由区住建局、规划分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公路局等相关部门和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各派出所主要领导组成。
二、整治范围
(一)建成区夜市摊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范围
辖区内汝河大道以北、铜山大道以东、与开发区交界处以南、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区域实施综合整治。
(二)户外广告(牛皮癣)专项治理整治范围
辖区内中心城区的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城市出入口附属的路面、墙面、线杆、行道树、桥梁、涵洞等市政设施;汽车站、商场、超市、医院、学校、游园、公厕等公共场所;护栏、电话亭、出租车站牌、阅报栏、路名牌、果皮箱、配电柜(房)等公用设施。
(三)公共旱厕、户旱厕改造整治范围
辖区内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内的所有公共旱厕、户旱厕。
三、工作任务
(一)夜市摊点集中整治工作
规范夜市摊点经营,引导经营户进入规划的夜市经营。取缔未使用无烟烧烤炉和未经批准、自发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餐饮摊点,对长期扰民、阻碍交通、影响市容的店外经营餐饮摊贩、三轮流动摊贩等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二)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1、合理设置符合创卫标准的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垃圾桶(箱、屋),数量足够、密闭,无渗漏、无外溢;彻底清除旱厕,新建和改造、整修现有公厕,数量足够,达到国家三类标准,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站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并有专人管理,设施完好,确保我区辖区内所有公厕达到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倡导居民将户旱厕改造为水冲式或无害化厕所。
2、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道路及下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实现道路平整、通畅,做到无坑洼、无积水、无黄土裸露,排水排污设施完善,密闭、无破损堵塞、无开放式边沟。
3、整治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清理影响市容市貌、人行通道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整修残垣断壁;通过整治使户外广告(牛皮癣)在辖区内得到遏制、逐步减少、直至消除;沿街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扔乱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做到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积存,配备专业队伍对居民聚集区域进行卫生保洁,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清运率达100%,彻底解决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4、取缔马路市场和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流动商贩,解决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禁止食品经营户店外摆放桌椅,不准乱倒污水、污染路面和危害绿化,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管理),杜绝店外修车、洗车行为。
5、区域内的村或社区要成立爱国卫生教育、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制定相关制度,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档案齐全,发动群众开展“除四害”工作,去除“四害”滋生地,家禽家畜做到圈养。
(三)户外广告(牛皮癣)治理工作
辖区中心城区内户外广告(牛皮癣)得到遏制、逐步减少、直至消除;墙体统一罩白,制作创建工作公益广告。
(四)公共旱厕、户旱厕改造工作
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辖区内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汽车客运站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标示规范,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的要求。城市建成区内消灭旱厕。
四、职责分工
1、区住建局。负责中心城区
2、区综合执法局。负责中心城区主次干道道路清扫保洁,市移交及新建45座公厕清洁管理;取缔中心城区内马路市场和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流动商贩;规范中心城区内夜市摊点,取缔未使用无烟烧烤炉及未经批准且不迁入规划区域内经营的夜市摊点;根据分工落实“门前三包”政策。
具体管辖范围:
⑴天中山大道(107国道):汝河大道以北
⑵中华大道(驻新公路):中原大道以西
⑶淮河大道(驻上公路):中原大道以西
⑷雪松大道(驻泌公路):金顶山路以东
3、区公路局。组织人员对出城路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公路沿线及周边可视范围内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白色污染”,确保路面、路肩、边坡、边沟及绿化带的环境整洁卫生。组织车辆对路面扬尘进行清扫和洒水,保持环境持续卫生整洁。
具体管辖范围:
⑴天中山大道(107国道):汝河大道以南
⑵中华大道(驻新公路):中原大道以东
⑶淮河大道(驻上公路):中原大道以东
⑷雪松大道(驻泌公路):金顶山路以西
⑸练江大道(商桐路):铜山大道以西
4、区交通局。负责取缔城乡出入口道路两侧马路市场,解决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杜绝店外修车、洗车行为;不准乱倒垃圾污水、污染路面和危害绿化;清理沿线乱搭乱建和非法广告牌;治理载重车辆进城前冲洗降尘、沿途抛洒行为。
5.区卫计委(爱卫办)。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户旱厕进行改造,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6、区规划分局。根据不影响市容、不阻塞交通、不妨碍市民生活、远离小区的原则,因地制宜,筛选评估,合理规划餐饮夜市摊点群;指导新建公厕主体单位做好公厕选址等工作。
7、驿城工商分局。负责依法对非法小广告(牛皮癣)业主进行查处。
8、区环保局。负责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9、区财政局。负责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的经费保障。
10、各辖区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涉嫌办假证等违法广告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做好环境保障。
11、区创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综合整治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制定奖惩措施,每周通报,半月评比、排名,组织考评验收,落实奖惩措施。
12、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排查辖区内城乡结合部道路及下水管线现状并分类建立台账;负责辖区内城中村道路沿线环境卫生和清理卫生“死角”;负责在辖区内城乡结合部道路合理设置符合创卫标准的果皮箱、垃圾桶(箱、屋);负责辖区内小广告(牛皮癣)整治工作,坚持疏堵结合,在适当位置设置广告张贴栏,引导有需求的市民规范张贴广告;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户旱厕改造工作,对需改造的户旱厕进行排查登记,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争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按照管理权限对改造完成的公共旱厕,明确专人管理;成立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完善相关制度,定期开展工作;按照分工落实“门前三包”政策。
五、工作步骤
(一)摸底动员阶段。(
各街道办事处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内需要改造的道路、旱厕、排水、环卫等设施,马路市场、店外经营、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核查登记,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重点。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排查的情况制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细则,于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严格依据标准抓整治,组建整治队伍,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强化工作措施,逐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夜市摊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秩序、市政设施、乱搭乱建、乱堆杂物、户外广告(牛皮癣)、旱厕改造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使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面貌有明显改观,彻底消除旱厕。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6年8月后)
由区创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考评验收,查漏补缺。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创新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标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城市建设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项攻坚行动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举措之一,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摸清现状,理清工作思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强化措施,逐条抓好落实。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群众齐动员,真正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牵头单位要多谋善断,积极主动,敢于担当,要定期召开交账会、推进会、点评会、通报会,创造性开展工作,每周一将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台账、本周计划报区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综合整治工作,因时间紧,任务重,且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一票否决项,各责任单位要攻坚克难,切实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人员、责任、措施及保障全面落实到位,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达标。夜市摊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户外广告(牛皮癣)治理工作和旱厕改造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作为直接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整治任务逐级进行再分解、再细化,责任到具体人、分段包干,一定要切合实际,把任务和分工了解清楚,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坚决防止和克服松懈、畏难和厌战情绪,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三)督导检查,严格奖惩。区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项整治情况采取不定期检查督导。对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督促其进行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据《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附件: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秦 峰 区政协主席
常务副组长:张轶馨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张剑飞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刘瑞华 区政府副区长
王学清 区政府副区长
方付恒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孙 浩 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赵 飞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孟 萱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 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李 健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 勇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霍艳红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赵建峰 区委督查室副科级督查专员
王 伟 区政府目标督查室副主任
原 晓 区政府外侨办副主任
李玉梅 区财政局局长
钟付友 驿城工商分局局长
李 波 区环保局局长
宋传金 区住建局局长
陈宝光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荣 震 区房屋征收办主任
赵新中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献 区公路局局长
陈 明 区教体局局长
连中记 区卫计委主任
王新平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吴常胜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白双喜 橡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邢 军 东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建华 老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俊峰 西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赛 睿 人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华辉 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 涛 雪松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华伟 南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收 顺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各辖区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专业组,王学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方付恒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四个专业组组成人员由责任领导和组长确定。
一、户外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组:
责任领导:张轶馨
组 长:刘 东
二、夜市摊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组:
责任领导:王学清
组 长:陈宝光
三、公共旱厕、户旱厕改造专项整治组:
责任领导:王学清、方付恒
组 长:宋传金
四、环境保障组:
责任领导:张剑飞
组 长:李 健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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