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起诉离婚法院已受理
摘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15日发布消息,当日上午9时许,演员王宝强到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与其妻马某离婚。据悉,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已正式受理此案。王宝强起诉称,他与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15日发布消息,当日上午9时许,演员王宝强到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与其妻马某离婚。据悉,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宝强起诉称,他与马某于2010年2月10日在河北邢台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王宝强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应准予离婚,且由其直接抚养婚生子女更有利于子女成长。为维护合法权益,故起诉离婚,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马某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朝阳区人民法院介绍,王宝强要求分割的财产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多家公司股权、出资,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