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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找对象结婚巧诈骗 退赔赃款判刑三年半

2016-08-08 15:3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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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借找对象结婚巧诈骗 退赔赃款判刑三年半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平福)2016年7月27日,泌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亚轩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以找对象结婚为由实

借找对象结婚巧诈骗 退赔赃款判刑三年半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平福)2016727,泌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亚轩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以找对象结婚为由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娜某(佤族)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一万元,并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

20148月,被告人娜某伙同他人以找对象结婚需要彩礼为由,骗取泌阳县马谷田镇受害人大强(化名)现金45000元,与受害人大强(化名)共同生活数日后逃离。

20162月,娜某伙同他人将自己介绍给汝州市夏店乡受害人大明(化名),以支付所谓“婚姻介绍费”为由,骗取大明(化名)现金16000元,后又以急需用钱为其父亲治病为理由,欺骗受害人大明(化名)向其指定的银行卡汇款50000元。娜某与受害人大明(化名)共同居住两天后逃离。

期间,娜某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与他人结婚为手段骗取钱财,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到案后,娜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娜某当庭认罪,且退赔了受害人的一部分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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