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综合新闻

一言不合砍伤邻居,伤人者被拘留又赔偿

2016-07-28 10:1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yx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一言不合砍伤邻居,伤人者被拘留又赔偿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李晓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相处和睦对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家庭生活的幸福美满具有

一言不合砍伤邻居,伤人者被拘留又赔偿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李晓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相处和睦对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家庭生活的幸福美满具有重要意义。但有两家人却因身边小事发生纠纷,纠纷中一男子竟从自家厨房拿刀将邻居砍伤。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刘某赔偿原告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750元。

201642510时许,在新蔡县某村一条东西走向土路处,被告刘某与原告宋某的儿媳因拾树枝发生纠纷而对骂,在对骂中,原告宋某闻讯前往纠纷地点,被告刘某见况返回家中厨房拿出自家菜刀将原告的左手砍伤。原告受伤后被送往驻马店市中医院治疗,经诊断原告左手腕部开放性损伤、左手尺神经损伤、左手尺侧血管部分损伤、左手尺侧部分屈指肌腱损伤,原告共住院治疗16天,花医疗费10726.10、门诊费2578.6元。经鉴定原告宋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被告刘某被新蔡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原、被告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等共计16764.70元。

被告刘某辩称,在这次纠纷发生之前,原告儿媳就到我家辱骂我母亲两天,并且殴打我老婆,是原告的儿媳先引起纠纷的,事发当时我精神病上来了,当时激动就去打原告,我没有过错,我不应该赔偿原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刘某在与原告的儿媳发生纠纷中拿出自家菜刀将原告的左手砍伤,造成原告左手腕部开放性损伤、左手尺神经损伤、左手尺侧血管部分损伤、左手尺侧部分屈指肌腱损伤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刘某对原告之损伤存在明显过错,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刘某对其进行赔偿的请求应予以支持。原告请求的医疗费以原告在驻马店市中医院住院16天花医疗费13304.7元(含门诊费2578.6元)为准;原告请求的护理费、误工费,均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原告请求的数额计算;原告请求的交通费酌定为300元。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