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元 一心一意保民安
摘要:通讯员 张润东 张 华 文/图 马元在与群众交流。今年47岁的马元现任汝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中共党员。自1990年入警以来,马元一直战斗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线,无论是在
通讯员 张润东 张 华 文/图
马元在与群众交流。
今年47岁的马元现任汝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中共党员。自1990年入警以来,马元一直战斗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线,无论是在派出所、预审股、巡警大队还是治安大队,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人民警察的责任和使命,身先士卒、带头苦干,不求名利、无怨无悔。1995年、1996年、2004年、2015年马元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2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03年、2004年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2004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2016年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
除 害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人民警察的天职,马元始终把打击犯罪放在其工作的首位。他曾说:“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当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能为老百姓办事,就是不称职、不合格,要做就做最好。”
在2015年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中,马元带领治安大队民警主动出击,深入调查取证,摸排线索,发现汝南县古塔街道办事处居民岳某有重大盗窃作案嫌疑,经过多日蹲点,最终在5月22日将盗窃电动车犯罪嫌疑人岳某、王某某等人抓获归案。经审讯,岳某交代自2014年10月就伙同王某某疯狂作案40余起,连续盗窃电动车40辆、电瓶180余块。马元对上述案件逐一查证落实,为受害人追回电动车20余辆。
2013年11月至12月,诈骗犯罪嫌疑人张某发自称是国家扶贫办“领导”,以帮助时任某县的常务副县长邢某提拔升职为由,先后两次要求邢某汇款300万元作活动经费,钱款均由驻马店一家企业代为出资。
2015年7月13日,该案由驻马店市公安局指定汝南县公安局管辖,县公安局党委经过研究决定交给马元负责侦办。接到任务后,马元立即带领办案民警开展侦查工作,先后多次到郑州、北京、上海等地开展调查取证。2015年8月9日,在上海市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办案人员将张某发抓获归案,追回赃款100多万元。
2015年1月初汝南县110指挥中心接群众举报:汝南县和孝镇居民田某某有吸毒嫌疑,而且该人交往比较复杂。为此,马元带领办案民警对田某某的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后,采用蹲点守候的办法终于摸清了田某某的行踪和交往人员有关情况。
2015年1月11日,马元果断出击,将潜回家中的田某某一举抓获,并连夜突审,扩大战果,连续抓获吸毒人员沈某、黄某某、李某等3人。
2016年2月28日,汝南县汝宁镇温泉小区冯某等人聚众赌博被群众举报,马元立即带领治安大队民警赶到赌博窝点,当场控制20名涉赌人员,收缴赌资10余万元,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13人,强制戒毒3人。自2013年以来,马元带队共打掉赌博团伙12个,收缴赌资300多万元,刑拘21人,治安拘留78人,强制戒毒9人。
正 义
“敢于碰硬、敢打硬仗、敢于担当”是马元的秉性,对一些其他人不敢接手的疑难案件他敢接手。马元说:“我只要公开公正的执法,不徇私情,只要心中装有正义、装有百姓,就能把一个案件办成铁案。”
2015年2月12日18时许,在汝南县官庄乡申某电动车门店前发生一起因纠纷而引起的打群架案件,由于辖区派出所没有及时对案件进行处理,造成受害人申某多次上访。县公安局党委决定交给马元调查处理此案。接到任务后,马元认真阅卷发现有以下问题:2015年2月12日案发后,辖区派出所仅对部分当事人开展调查,直至2015年11月份也未对涉案人员王某等7人进行调查取证。案件既没有申请延期也没有按期处理,同时卷内缺少鉴定委托和现场处置材料,现场勘查工作记录不规范,未反映出损坏的物品及作案工具等,漏洞较多。
马元通过广泛收集证据、核实证据,很快查清了案件事实,并于2015年11月10日对该案6名涉案人员全部进行传唤,依法对违法嫌疑人王某心进行处理,上访人也随即停访息诉。据统计,自2013年以来,马元共成功办理各类疑难案件18起,化解矛盾纠纷16起,停访息诉36起20人次,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13面(封)。
在公安局内部,治安副大队长虽然官不大,但有一定的权力。但马元认为,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用人民给的权力牟私利、做权钱交易,应当公正廉洁从警、清白诚实做人。
2014年4月11日18时许,汝南县公安局新华街派出所民警在汝南县老城关镇名店街楼下动漫城当场查获罗某为赌博人员提供服务,县公安局将此案交由治安大队侦办。后经马元带人调查取证,核实罗某等人合伙从2014年初就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从中牟利。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罗某家属托人多次找到马元,拿出5000元人民币要求马元对罗某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理。马元当即拒绝了罗某家属的不正当请求,后将涉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罗某刑事拘留。
2014年9月29日,马元配合汝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位于汝南县张楼乡张楼街杜某的烩面馆进行检查,发现杜某的丈夫孔某正用松香退猪毛,这一细节引起了马元的注意,遂对其生产的熟卤肉、生猪蹄、松香进行抽样检查。后经检测,杜某使用的原料明显存在有安全问题。孔某得知涉嫌犯罪后,托马元的表哥找到马元说情,让从轻处理。马元断然拒绝,最后依法将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孔某刑事拘留。
在打击食品犯罪确保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马元共参与抽样送检各种食品检样1500余份,立案侦查食品犯罪案件150起,带破各类刑事案件107起,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
为了从警的誓言、为了社会的安定、为了百姓的幸福,马元用一言一行和对警察的忠诚书写无悔的人生。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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