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坊 街巷和草市
摘要:□ 代江枫 单 晔里坊制度是中国古代自周以后城市的基本管理制度,封建统治者为了管理的需要,将全城分割为若干部分,封闭的“里”作为居住区,“市&rdquo
□ 代江枫 单 晔
里坊制度是中国古代自周以后城市的基本管理制度,封建统治者为了管理的需要,将全城分割为若干部分,封闭的“里”作为居住区,“市”作为商业与手工业区。“里”和“市”都环以高墙,设里门与市门,由吏卒和市令管理,实行严格的“夜禁”制度,里坊制度至隋唐长安城达到鼎盛。
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严格的里坊制度给市民生活生产及人际交往带来了诸多不便,到了北宋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市场的规格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里坊制终于走到的尽头,被新的街巷制所取代。
宋代统治期间虽然政治上内忧外患不断,但其社会经济发展而言还是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农业方面,生产技术的提高、耕地面积的扩大和劳动人口的激增,使得宋代农业得到了较大发展,大量农产品进入市场,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也随之变高。在手工业方面,手工业作坊的规模超过前代,生产技术发展显著,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大为增加。正是由于宋朝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带动社会经济的繁荣昌盛,宋朝时期的城市才在前代城市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宋代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历史时期。
根据吴自牧的《梦粱录》记载,南宋临安城“自大街及诸坊巷,大小铺席,连门俱是,即无虚空之屋。每日清晨,两街巷门浮铺上行百市,买卖热闹,至饭前市罢而收。盖杭城乃四方辐揍之地,即与外郡不同,所以客贩往来,旁午于道,曾于虚日。至于故褚羽毛,皆有铺席发客,其他铺可知矣。其余坊巷、桥道,院落纵横,城内外数十万户口,莫知其数。处处各有茶坊、酒肆、面店、果子……誊腊等铺,盖径纪市井之家,往往多于店舍,旋买见成饮食,此为快便耳”。城市商业的繁荣可见一斑,但是市场太小以及“市”、“坊”分开设置的城市结构已成为障碍,封闭式的里坊制成了工商业发展的桎梏,打破商业区与居住区严格分离的制度,既可方便市民,又可扩展商业贸易场所,宋封闭式的坊里制的崩溃是城市发展的必然。
突破市坊的限制,最先由民间开始,在唐代中期以后夜市及侵街占道现象就频频出现,史不绝书,到了宋代,更是愈演愈烈,宋统治者开始时制止这种行为,咸平五年(1002年)二月,“京城衢巷狭隘,诏右侍禁閤门祗侯谢德权广之。德权即受诏,则先毁贵要邸舍,群议纷然……德权因条上衢巷广袤及禁鼓昏晓之制,皆复长安旧制,乃诏开封府街司,约远近,置籍立表,令民自今无得侵占”,宋官府虽一再制止侵街,也无成效,最后被迫在景佑年间,允许私人临街开设邸舍,封闭式的坊里制最终崩溃。
在“夜禁”方面,北宋初年颁布条文:“诸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不坐。”但诏令很快便更改,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年)四月又下诏“令京城夜漏,未及三鼓不得禁止行人”。宵禁至三更,大大延长了人们的夜生活时间。《东京梦华录》中描述汴京“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耍闹去处,通晓不绝”。城内各处均有手工业作坊,街道两旁商店、货栈林立。商店可以随处开设,市民们已能任意当街建筑房屋,开设门面。营业时间也不受官府限制,非常宽松,既有日市,也有夜市、晓市,买卖通宵达旦。北宋首都开封因此已成了名副其实的商业城市,商业贸易非常活跃,“市”、“坊”严格分隔的体制被打破,至此都城方变成一个以商业为主体的多功能城市。
北宋首都开封是当时中国人口最多的城市。从北宋建国时起,北宋都东京“都城百万家,漠漠浮云生”,宋神宗时程颢上奏论事,“京师浮民”即已“数逾百万”。同是神宗时期,都水监垂侯叔献言“京师帝居,天下幅凑,人物之众,车甲之绕,不知几百万数。夫以数百万之众而仰给于东南千里之外,此未为策之得也”。大体可以看出北宋东京人口众多的事实。
临安城在北宋时,人口尚少,到了南宋,已经是房舍紧密连接“如蜂房蚁垤,盖为房廊,屋巷陌极难认,盖其错杂,与棋局相类也”。南宋孙应时有“风日都门外,楼台十万家”的诗句。
当时的其他城市人口在几万户乃至十几万户的城市亦不少,人口在几千户及万户之间的城市为数更多,到南宋时很多的城市已经出现人口过度的问题。
由于城市工商业的发达,各色人等都到城市谋生,“民乐负贩”、“去为商贾”的现象在宋代日渐增多,以工商为业的城市居民成分与日剧增。宋政府也应时而变,不在实行过去的抑商政策,反而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的诏令和措施,鼓励发展商业,当时除了富商大贾的商业经营外,连地主和农民也纷纷进城经商,一方面是徭役赋税、土地兼并等重压所迫,另一方面也说明入城经商能够为他们提供一些谋生的机会。入城谋生的人口增加,也导致了城市居民生活的各类物资供应量加大,更进一步刺激了城市商业的发展和里坊制的瓦解。
众多的人口集聚于城市,给宋政府的城市管理体制造成了很大压力,旧的里坊制度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为了缓解由此造成的社会矛盾,维护自身统治,宋政府势必得采取新的措施来管理日益庞大的城市居民。城市商业的繁荣和人口集聚,为坊市制度的打破及城郭限制的突破创造了条件。
宋代城市在打破坊市格局的同时,在原来城市的城门以外及城郭附近,建立了定期的贸易场所草市,草市本是百姓自发组织起来交换剩余产品而形成的定期集市,这些集市多在城外或交通要道。宋代草市大量涌现,这些集市同样商铺店肆林立, 商业交易繁盛。鄂州城外的南草市, 绵延数里, “货物之至者无不售, 且不问多少, 一日可尽”。草市扩大了原有城市的规模和范围, 创出了中国古代城市摆脱坊市分离的新道路。
然而,当时除官办市外,草市是不合法的,后周显德年间,对原属官府集盐的范围做了调整,允许“城郭草市”实际上是部分地方允许了草市的合法存在。而北宋立国之后,实行了较开明的政策,承认了草市的合法存在,开宝三年(970年),“令扑买坊务者收抵当”,就是说,“所谓扑买者,通计坊务该得税钱总数,伸商先出钱与官买之,然后听其自行取税以为偿也”,即这种合法地位是用纳税作代价换得的。
草市合法之后发展更加顺畅,一些大的农村集市甚至演变为市镇。到了北宋时期,纯粹以贸易为特征的市镇大量涌现,于是,在县和草市之间也就有了镇的建置,镇的出现又加快了商业性集镇的发展。
正是由于宋代农村市场适应了商品交换发展的需要,理宗端平元年(1234年)刘宰为镇江府丹阳县丁桥乡太霄观所撰的记中指出:“今夫十家之聚,必有米盐之市。”显示了当时这一地方的草市之发达。同时代著名诗人杨万里的诗“多家村村过,垂柳店店迎”也证实了当时草市之繁荣。草市与城市市场各有所长,正是由于草市与城市市场互相补充,才使宋代在战事频繁、疆域缩小、内忧外患等不利条件下实现了经济的腾飞,出现了中国商品经济史上的第二个高峰。
宋代是我国古代城市化的一个重要的转折,它突破了千年来坊市分隔的桎梏,实施街市相结合的制度,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以后的城市模式和格局, 基本上都是在宋代城市模式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宋代城市的这些重大改变,对当时社会各方面及各阶层民众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些影响也波及到后代,为后世中国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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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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