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对销售过期食品开罚单
摘要:本报讯 (记者 代廷伟)4月27日,泌阳县高邑乡胖姐超市负责人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缴纳了5万元的销售过期食品罚款。这是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食品药品监
本报讯 (记者 代廷伟)
据了解,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突击检查中发现,该超市销售的50包“爆辣鸭肠”标示生产日期为
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没收该产品,并对超市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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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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