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综合新闻

建房不慎摔伤 就地审理得赔偿

2016-04-19 09:13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yx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建房不慎摔伤 就地审理得赔偿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树恒)不进法院,照样打官司、辨是非、解纠纷。4月18日上午,正阳县人民法院到正阳县王勿桥乡李庄村对一起生命权、健康

建房不慎摔伤 就地审理得赔偿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树恒)不进法院,照样打官司、辨是非、解纠纷。418日上午,正阳县人民法院到正阳县王勿桥乡李庄村对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上门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受到当地干部和群众的好评。 

52岁的李某是河南省正阳县的一名普通农民。平时主要靠务农和在当地搞建筑来维持生活并赡养年迈的父母。去年1212日,李某跟随包工头张某在粉刷墙时,不慎从高处摔下受伤,经诊断为尺桡骨远端骨折,左肱骨髁上骨折。李某住院一个多月,仅医疗费就花了3万余元,而后期的治疗费仍是笔不小的数目。

事发后,包工头张某先后支付了李某前期的部分医疗费用1.1万元。而对于下欠的和后续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张某未予支付。李某随后向正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本案当事人受伤行动不便,出席庭审有困难。为更好地维护农民工权益,宣传普及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正阳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至张某的建筑工地,公开审理李某诉张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辩论,双方决定进行法庭调解,经调解由被告张某一次性向原告李某支付3.7万元赔偿款,李某同意。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