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1年后去前女友家行凶
摘要:男子分手1年后去前女友家行凶 然后回家看电视 和女友王莹分手一年后的一天晚上,吴雄突然回想起两人没能走到一起的事。他认为是女方父母阻拦,导致本来已经订婚的他们分开
男子分手1年后去前女友家行凶 然后回家看电视
和女友王莹分手一年后的一天晚上,吴雄突然回想起两人没能走到一起的事。他认为是女方父母阻拦,导致本来已经订婚的他们分开,于是深夜到前女友父母家踹门,并持钢管将两位老人当场打倒在血泊中。王莹说,母亲王秀芳受伤后出现失忆症状,现在留有后遗症怕敲门声。王莹父亲王宝连在案发半年后去世,目前仍在进行尸检。记者近日获悉,吴雄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顺义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已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吴雄父亲说,儿子精神不正常才做出这事,而鉴定结果显示其为完全刑事责任人。
□案情
二位老人被殴倒在血泊中
去年8月25日晚上10点左右,在顺义区北小营镇,王莹50多岁的父母在自家平房院内被他人用钢管殴打,几分钟内两位老人昏倒在血泊中。两位老人的小孙女被反锁在屋内。
案发当晚,邻居听到了王宝连的惨叫声,赶去查看,发现王宝连夫妇都已经昏迷不醒,王宝连头朝南躺在院子里二道门处,王秀芳躺在东侧屋子的门口,两个人的脸上、身上都是血。
“整个打人的过程应该只有几分钟,怎么就这么狠,能对两位老人下得去手。”目击案发现场的邻居说,当时的景象很吓人。
据医生介绍,赶到现场后发现王宝连头部有三处外伤,出血量大,已经休克,病情危重,“能把王宝连抢救过来是个奇迹”。王秀芳受伤轻些,身体多处骨折,头部内有出血。
“我妈那天在东边的屋里哄我闺女睡觉,我爸在院里先被打,我妈看情况不对,出去的时候把卧室门反锁了。”王莹的哥哥王振说,当天晚上只有他父母和他3岁的女儿在家,母亲在卧室门外被打倒,如果不是母亲把卧室门反锁,3岁的女儿可能也躲不过去。
行凶后回家换衣服看电视
案发后,民警赶到现场,向邻居们了解情况。两位老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王宝连在村里做瓦匠,王秀芳在家务农。有邻居向民警介绍,王宝连家的一儿一女都在北京上班,闺女王莹两个月前出嫁,两个老人在村里没跟人闹过矛盾,更别提有什么仇人了。
在民警走访的过程中,一位邻居称,大概一年前,王莹处了个对象,“后来俩人吹的时候,那个住在邻村的对象,拿着刀来家里闹过”。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民警做了进一步调查,认定吴雄有重大作案嫌疑,之后来到了吴雄家。
当晚,在吴雄家院内的捷达车底下,民警找到了打人的钢管,在其卧室里找到了沾有血迹的衣服和鞋子。
据吴雄父亲回忆,警察敲门时,他本来要起身去开门,结果儿子抢先一步。儿子被带走时,一句话都没说,“知道他闯祸了,但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去王莹家。”
吴雄父亲说,案发当晚11点左右,吴雄从外面回到家里,在卧室换了件衣服后,坐在客厅看电视,“他没有一点异常,直到他被警察带走。”吴雄父亲称,儿子精神不正常,“要是正常人,他会把人打成那样后回家看电视吗?”
据悉,吴雄于今年3月被检方批准逮捕,此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供述
一年后回想往事想泄愤
到案后,25岁的吴雄供述称,案发当晚,他突然想起曾经因为结婚的事和王莹父母闹过不合,“当时我用手指她母亲,她母亲用手拍我手来着。我越想越生气,然后我就从我们家一个农用车内拿起一根钢管去了她家。”
吴雄说,他和王莹认识后从提亲,到订婚,到拍婚纱,都是王莹她妈主动提的,结果到最后两个人没有成也是因为王莹母亲找麻烦,“我对这事看得重,我感觉对方没把我当回事,我就要告诉对方我是谁。”
面对为什么打王莹父母的问题,吴雄说,“我生气,就想打他们出气。”他要和王莹结婚,她父母不同意,“他们俩来来回回地拖我,我也老大不小了,最后又不同意了,我心里有气,我就想打她家人出气,想让她家知道我是谁。”
吴雄说,当时用钢管打的对方脑袋,“别的我不管,我只要解气就行,所以就打他的脑袋,他们死不死我不管。”
当时有点要灭门的意思
吴雄说,当天晚上9点多,他到了王莹家后使劲地踹门,踹了不知道到多少下,之后王莹的父亲没好气地来开门,“我什么都没说,双手拿着钢管抽打他的头。”
“我没说话,上去就打,我先打的她父亲。她爸倒地以后,我又用钢管抽打她母亲。”吴雄说,打她母亲时,她已经有准备了,用右胳膊防了一下,但因为他力气大,对方根本防不住。他感觉打了好久,直到把她打到不动弹。
王莹母亲倒地后,吴雄听到王莹父亲的喘息声,又上前打了几下,“具体记不清了,打到不动了”。吴雄称,作案后,他在院子内转了一圈,看见一个亮灯的房间里有一个孩子,“我知道那是王振的孩子,我也没打,就走了”。
在审讯过程中,民警曾问吴雄想没想过会把两个老人打成什么样?“我自己一个人去她家打人,处境肯定是对我不利的,我当时就抱着不是他们家人死,就是我死的念头去的,说去灭门有点大,但也有这意思。”吴雄说。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京华时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