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综合新闻

市民借记卡带身上被盗刷64万 银行被判全额赔款

2016-04-11 16:29 来源:杨子晚报 责任编辑:lyx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市民借记卡带身上被盗刷64万 银行被判全额赔款 太仓市民张先生遇到一件蹊跷事,银行卡明明就在手上,可莫名其妙地在外地被盗刷5次,损失64万元。为了讨个说法,他将银行告

市民借记卡带身上被盗刷64 银行被判全额赔款

 

太仓市民先生遇到一件蹊跷事,银行卡明明就在手上,可莫名其妙地在外地被盗刷5次,损失64万元。为了讨个说法,他将银行告上法庭。日前,太仓市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前些年,太仓的先生在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渐渐地存了不少钱,所以对这张银行卡保管得很小心。可没想到的是,就在20151028先生的手机陆续收到这家银行系统自动发送的提示短信,打开一看他顿时蒙了:这些短信告诉他,因为就在刚才他自己的银行卡在外地发生了5次消费,涉及总金额达64万元。先生想不通的是,本人就在太仓,这张银行卡一直在自己手中,也没去过消费发生地,更没有用这张银行卡到外地消费。想到这儿,先生立即拨打这家银行的客服电话,要求冻结涉案的银行卡,同时报警,随后赶到这家银行处理。接到报警后,太仓市公安局就此事进行了刑事立案。围绕赔偿问题,先生同银行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银行返还其存款人民币64万元。

  太仓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对储户存款具有安全保障的法定义务,且负有识别伪卡的安全管理义务,现在该案的涉案银行借记卡被他人复制,并使用该复制卡实施了盗刷消费行为,在银行未能提供足够证据来证明张先生没有妥善保管借记卡,从而导致该卡内的数据信息及密码被泄露使用的情况下,银行应对由此造成的伪卡交易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依法判令银行赔偿先生的全部损失。(通讯员 乐辉 记者 于英杰)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杨子晚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