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法院开展“倡导诚信 见证执行”活动成效显著
摘要:正阳县人民法院开展“倡导诚信 见证执行”活动成效显著本报讯 (记者 杨军民 通讯员 王树恒)4月7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次大执行活动,活动邀请3名人大代表
正阳县人民法院开展“倡导诚信 见证执行”活动成效显著
本报讯 (记者 杨军民 通讯员 王树恒)4月7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次大执行活动,活动邀请3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同赶往执行现场,见证“阳光执行”。
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2011年,郑某与丈夫孙某(已去世)共同做建材生意,因缺乏资金,向吕某借款136000元。同年5月,郑某从赵某处拉钢筋,欠赵某钢筋款53000元。后郑某以做生意为由又分别向朱某、董某、赵某某借款6万元、10万元、8万元未还,其5人分别起诉郑某归还欠款,法院判决郑某履行义务,但郑某仍拒绝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5位申请执行人分别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该院在执行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郑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告执行人郑某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2013年8月15日,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吕某的申请要求,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郑某所有的2间3层房地产权,根据申请执行人吕某申请要求,2014年11月16日对郑某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在第三次拍卖中,买受人王某以454500元的最高价竞得,法院作出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确权执行裁定书。今年3月法院发出搬迁公告,限被执行人郑某及住居、经营者于2016年3月30日前搬迁出已拍卖的楼房,但被执行人郑某逾期仍不搬出。5名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警戒线外,围满了好奇的群众。为了保障安全,顺利开展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家属始终不愿意离开执行现场,并对执行活动百般阻挠,阻挠执行法官执法,执行活动无法实施,最后依法对郑某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将郑某家中物品搬离出门,对搬迁的物品一一登记在案,然后通过相关法律程序通知被执行人前来领取。经过5个多小时的努力,执行干警最终将房屋钥匙交给了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结,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据悉,为确保执行工作公开、透明,该院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大力推行“见证执行”活动。今年初以来,该院对梳理出的43起执行案件全部做出了处理,其中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25余件;查封、扣押财产价值40余万元;在省、市、县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失信人员名单47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律师代表、媒体记者等全程参与,见证2起案件的具体执行。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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