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正阳)全国太极拳精英赛竞赛规程
摘要: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5月3日至5月6日,在河南省正阳县大春太极山庄举行。 二、主办单位 河南省太极拳协会、陈家沟太极拳功夫协会、陈家沟太极拳研究会、正阳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5月3日至5月6日,在河南省正阳县大春太极山庄举行。
二、主办单位
河南省太极拳协会、陈家沟太极拳功夫协会、陈家沟太极拳研究会、正阳县太极拳协会
三、承办单位
正阳县大春太极山庄、正阳县大春文武学校
四、协办单位
正阳县教体局、袁寨乡人民政府
五、参加单位
全国各地太极拳组织、武术院校
六、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规定项目:
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32式太极剑。
2.传统项目:
陈式太极拳(器械)、杨式太极拳(器械)、吴式太极拳(器械)、孙式太极拳(器械)、武式太极拳(器械)、和式太极拳(器械)。
3. 其他传统太极拳(器械)
(二)对练项目
各式太极拳(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
1.陈式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2.杨式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3.吴式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4.孙式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5.武式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6.和式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7.其他式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四)推手项目
1. 男子设8个级别
48公斤级(——48公斤级)
52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
56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
60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
65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
7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
7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
8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
80公斤以上级
七、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1支参赛队:每队报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报名表须经当地武术管理组织批准盖章。
(二)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太极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三)对练项目:每队限报2项,每人限报1项次。性别、年龄组别不限。
(四)集体项目: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性别、年龄组别不限。
(五)推手项目年龄不分组。不足3人的级别,运动员可升上一级别的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42式、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和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1996年编印的《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和1991年编印的《太极剑竞赛套路》。
(三)规定时间
1.太极拳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2.太极器械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规定项目未完成套路不予扣分。
5.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音乐(自备CD光盘或MP3播放器),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配合音响师播放音乐。
(四)年龄分组
少年组:12岁至17岁(2003年12月31日-1998年1月1日);
青年组:18岁至39岁(1997年12月31日-1976年1月1日);
中年组:40岁至59岁(1975年12月31日-1956年1月1日);
老年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6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五)推手项目采用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太极推手竞赛办法》。
九、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其他颁发参赛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各组别单项(实际参赛人数15名以上运动员)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
(二)对练项目:按2人和3人对练,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及各式太极拳对练项目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三)集体项目:录取前6名,不足六个队减一录取,1—3名分别奖励6千元、4千元、2千元,4—6名各奖励1千元。
(四)参赛人数不足6人的单项,男、女各年龄组别按拳术、器械类分别编组录取。
(五)推手项目12(含12人)人以上录取前六名,颁发证书和奖牌,第一名奖励现金1万元,第二名8千元,第三名6千元,第四名4千元,第五名2千元,第六名1千元;8(含8人)人——11人录取前五名,颁发证书和奖牌,分别奖励1万元、6千元、3千元、2千元、1千元;4(含4人)人——7人录取前3名,颁发证书和奖牌,分别奖励8千元、5千元、1千元;3人录取第一名,颁发证书和奖牌,奖励6千元。
(六)设“武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2016年4月10日前务必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河南省正阳县大春太极山庄,一份存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并发送电子邮箱: 997789890@qq.com
2.邮寄报名材料时,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至组委会。
(二)报到
1.请各参赛队于5月3日到河南省正阳县永坤大酒店报到。
办 公 室: 0396——8819999
联系人:王 凡 电 话:18137500100
竞 赛 组: 联系人:祝念学 电 话:15103886299
联系人:丁留勇 电 话:15978853151
后勤接待组:联系人:王子道 电 话:15836763935
2. 请各队于4月10日之前务必将报名表邮寄至组委会,需要安排食宿人员需注明人数。并将所有费用报到时一并交清。
3. 称量体重:推手运动员须在5月3日下午18:00在正阳县永坤大酒店称重、抽签。
4.交通路线
驻马店火车站、高铁站—驻马店汽车站—正阳县汽车站(车站有专车接送)
十一、经费
(一)每人需交会务费300元
(二)各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大会介绍住宿宾馆。各参赛队和个人需提前与组委会预定,标准为每人100元/天,每人150元/天,每人200元/天三个档次。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三、报名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正阳县大春太极山庄
邮 编:463600
电 话:0396—8819999
电子邮箱:997789890@qq.com
联 系 人:丁留勇 手 机:15978853151
联 系 人:王 凡 手 机:18137500100
十四、其他
(一)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于5月4日上午09: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会议地点正阳县大春文武学校会议室。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需委托大会办理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三)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5月3日18: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五)参赛运动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须在5月3日18:00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六)参赛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七)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八)参赛运动员须穿着武术服装、武术鞋、服装、器械自备。
(九)各参赛队名称要求在10个字以内,不允许出现中国、中华字样。
(十)此规程和规则可在 www.wangdachun.com或 www.cntjq.net网站中下载。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wh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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