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琐事两男子“顶牛”互殴均被判刑
摘要:为琐事两男子“顶牛”互殴均被判刑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方光璞)俗话说“冲动是魔鬼”。男子王林和韩强因琐事相互殴打,日前两人均被确山县法院以故意
为琐事两男子“顶牛”互殴均被判刑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方光璞)俗话说“冲动是魔鬼”。男子王林和韩强因琐事相互殴打,日前两人均被确山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双方均互相赔偿了对方的损失,都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去年冬天被告人王林和韩强因为琐事在确山县某医院门前附近处相互殴打,王林用石头将韩强的头顶部砸伤。韩强将王林的鼻子用拳头捶骨折、左肩部关节处脱位。经鉴定,两人的损伤均被评定为轻伤二级。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林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配合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林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可以宣告缓刑。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林作出上述判决,该院以同样理由对韩强也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此案的法官说,遇到琐事本应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可偏偏有这么一对男子就是互相“顶牛”,结果双方均被判刑并承担对方损失,彼此得不偿失。多数打架都是因为琐事,而矛盾双方在气头上时,不出这口气就不罢休。可冷静下来才发现,打架的成本其实挺昂贵,想后悔都来不及了。“你踩了我一脚、我碰了你一下,生活中,为了一些琐事打架的不在少数。”法官很有感慨地说,“因为鸡毛蒜皮小事而大打出手,真的是不值得。”
法官介绍,按照法律规定,打架一般可处以拘留或者罚款。如果殴打他人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的伤势为“轻伤”或“重伤”,行为人可判有期徒刑。打架前,请先算算成本,法官给大家算算打架的成本。
轻微伤的打架:直接成本=5至15日拘留+500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轻伤的打架:直接成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0000元左右的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重伤的打架:直接成本=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无尽的后悔等。
打架附加成本: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生意工作遭受更大损失。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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