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三小学美文有约
摘要:校园春色□驻马店市第三小学 四(3)班 陈炳兆早晨,我轻轻地走进校园,顿时,我被那花园中的美景所陶醉。微风吹拂着大地,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凉爽,周围是那么宁静。
校园春色
□驻马店市第三小学 四(3)班 陈炳兆
早晨,我轻轻地走进校园,顿时,我被那花园中的美景所陶醉。微风吹拂着大地,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凉爽,周围是那么宁静。薄薄的晨雾中,湿润的泥土气味,不住地扑鼻而来。花园里的一草一木上,都缀满了晶莹的露珠,如同一颗颗闪闪发光的钻石,摇摇欲坠。
走进操场,我便跑到大树边玩耍。抬头一看,哇,大树的叶子真绿呀,绿得就像无瑕的翡翠;大树的叶子真密啊,密得只漏下斑斑点点细碎的日影。几只小燕子从我的头顶飞过,叽叽喳喳地叫着。真是“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春燕啄春泥。”
中午,太阳公公走到当空,在静悄悄的校园里,似乎到处响着沙沙声,那是新出土的小草,新抽芽的小树,新开放的花朵和春风在说着悄悄话,议论着这焕然一新的世界。小草像是舒展开的嫩绿的小叶,依靠团体的力量,织成了一块块绿茵茵的地毯。小树刚从冬眠中醒来,就舒展开长出的嫩叶,为校园增添了点点新绿。忽然,几个小红点映入我的眼帘,我走近一看,原来是绿草丛中的几朵含苞欲放的小红花,近旁还有几朵金黄的花朵在争相开放。
我爱我的校园,更爱校园这美丽的小花园。它给我们带来了快乐,也带来了春天的勃勃生机。
(小记者证号:163644)
(指导老师:朱玉茹)
助人为乐的大姨
□驻马店市第三小学 四(5)班 吕英浩
提起雷锋我相信人们心中都有一个助人为乐、默默奉献的雷锋形象,在我的心中也有一位具有雷锋精神的人,那个人就是我的大姨。
我大姨是驻马店市第三小学的老师,她朴素、善良、和蔼可亲,最大的特点就是乐于助人。每年一到放假,我就成了大姨的小尾巴,原因是我爸妈工作忙。
记得今年寒假的一天,我和大姨准备去菜场买菜,刚下楼就听见三楼奶奶的哭喊声,大姨进去一看原来是奶奶家的小孙子发烧突然叫不醒了,叔叔阿姨又不在家,奶奶吓得大哭。大姨忙拨打120,等急救车赶到后,大姨接过奶奶怀里的孩子跑着上了车,到了医院大姨又是忙着跑前跑后给小弟弟办理住院手续,又是打电话通知他的爸爸妈妈,忙得满头大汗。直到小弟弟醒过来,他的爸爸妈妈来到医院,大姨才算松了口气。
我们从医院回家的路上,大姨想起了买菜的事,于是带着我来到菜场。大姨看了一周,来到一位满头银发的奶奶摊前,捡了一些菜让奶奶称时,发现老奶奶只用一只手,另外一听手放在胸前一直不动,大姨好奇地问:“大娘,您的手怎么了?”老奶奶说:“前几天我和老伴卖菜时车子翻了把我俩都砸伤了,我的胳膊骨折了,老伴现在还在医院住院呢。”说着老奶奶的泪流了出来。大姨听后说:“大娘,你有大麻袋吗?我需要买很多菜。”老奶奶找了一个很大的麻袋,大姨买了满满的一麻袋菜,付钱时还多给奶奶100元钱。走在路上我问大姨:“这么多菜怎么吃呀?您为什么要多给她钱?”大姨说:“那个老奶奶胳膊都骨折了还在这儿卖菜,肯定家里很困难,咱多买点菜她可以回家照顾老伴,这菜咱给大家分着吃。”回到家大姨把菜分别给邻居们送去。
这就是乐于助人的好大姨,她是个值得我尊重和学习的人。
(小记者证号:163647)
(指导老师:高伟)
我的妈妈
□驻马店市第三小学 四(2)班 史昊
我的身边有一位雷锋,她就是我的妈妈。我的妈妈个子很高,长着一双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妈妈曾经告诉过我,要多向雷锋叔叔学习。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到广场去玩,路上遇见一个乞讨的人,妈妈把所零钱都给了那个人。那个人感激不尽,问妈妈叫什么名字,妈妈说:“我们家正在学习雷锋,不留名。”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小卖部买东西,小卖部的老板是一个老爷爷,那时天气很热,那位老爷爷中暑了。妈妈把老爷爷送进医院,又买了些水果送给老爷爷。
妈妈善良,无私,是一个活“雷锋”,以后,我也要向妈妈学习。我为有这样的妈妈感到自豪。
(小记者证号:160068)
(指导老师:姜金荣)
我的爸爸
□驻马店市第三小学 四(5)班 田雨露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雷锋,我也不例外,我心中的雷锋就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个子高高的,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像刺一样的头发又硬又直。他有一个优点,就是助人为乐。
有一次,我和爸爸一起坐公交车去置地公园游玩。因为天气寒冷,坐公交的人比较多,我们好不容易挤到一个角落里。
在我们旁边坐着一位老奶奶,我看她面色发青,眉头紧锁,用手捂着嘴,看起来是想呕吐。我立即往爸爸身边挪了挪,生怕被她弄脏了衣服。最后,老奶奶终于憋不住了,“哇”的一声,一下子吐了出来,顿时整个公交车里充满了异味。公交车里有的用手捏住鼻子,有的把窗户打开。爸爸却不顾这难闻的味道,顺手把一瓶还没有开封的水递给老奶奶漱口,然后把呕吐物用纸巾处理干净,并且帮老奶奶把身上的脏东西擦了擦。
公交车里的异味没有了,地上的污秽没有了,公交车里又恢复了平静,同时,爸爸的形象在我心中高大了许多。
(小记者证号:160052)
(指导老师:高伟)
美丽的南海公园
□驻马店市第三小学 四(3)班 高浩迪
星期六,阳光明媚,晴空万里,我和妈妈来到南海公园。
一进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半圆形的大石头,它静静地躺在那,上面刻着金光闪闪的四个大字“南海公园”,显得很是引人注目。公园里,有很多大花坛,里面种着各种各样的花儿,竞相开放,争奇斗艳,非常好看。
公园东北角有一个人工湖,碧绿的湖水像一块无瑕的翡翠。湖里的小鱼自由自在地游动着,给小湖增添了不少乐趣。有时,一条条小鱼跃出水面上,“啪”的一声,溅起了一朵朵美丽的水花,好像在向人们打招呼呢!一只只小舟漂浮在湖面上,不时传来孩子们的欢笑声。湖中间有一个小亭子,又多了几分情趣,不时有划船的人们到小亭子里歇歇脚。
河岸边,一棵棵柳树一边照着碧绿的湖水,一边欣赏着美丽的倒影。游玩了公园里的游乐园和动物园,沿着台阶爬上土坡,向下望去,美丽的景色尽收眼底。
啊!南海公园真美!我爱南海公园!
(小记者证号:163642 )
(指导老师:朱玉茹)
偷吃胡萝卜的小白兔
□驻马店市第三小学四(1)班 胡美纯
从前,有一个兔妈妈,它生了两只小兔,一只是灰兔哥哥,另一只是白兔妹妹。灰兔哥哥很勤奋,每天都帮妈妈干活,而白兔妹妹,整天好吃懒做,无忧无虑,家务活都是白兔哥哥和妈妈做的。
有一天,妈妈生病了,对它们说:“我今天就不给你们做饭吃了,你们去院子里拔一个胡萝卜吃吧。”灰兔哥哥说:“妈妈,厨房里还有半胡萝卜,我们俩个把半根吃完就行了,一会儿再去拔一个大的,做汤给您喝。”说完它们就走了。
它们来到院子里,齐心协力,终于把胡萝卜拔了出来。它们把胡萝卜扛起来,走在路上,白兔妹妹闻到一股清新的味道扑鼻而来,就忍不住吃了一口,感到好吃极了,就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灰兔哥哥听到“咔嚓咔嚓”的声音,就问白兔妹妹:“妹妹,怎么有咔嚓的声音?”妹妹说:“哦,我在尝胡萝卜好吃不好吃。”灰兔哥哥说:“可以尝尝,但可不能吃完,回家我还要给妈妈做汤喝呢。”妹妹根本听不进去哥哥的话。过了一会儿,灰兔哥哥感觉背上变轻了,说:“妹妹,我的背上怎么变轻了?”妹妹说:“我在后面扛得比较高。”哥哥说:“妹妹,你真懂事,减轻我背胡萝卜的负担,回家一定在妈妈面前夸你。”
到了家,妈妈笑了起来,胡萝卜就剩一点儿了,哥哥看着妹妹,妹妹低着头不说话。
(小记者证号:160081)
让座
□驻马店市第三小学四(7)班 张诗晗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的“活雷锋”。我来给你讲一件发生在我身边的事。
有一次,我和妈妈准备坐公交车去商场。我们在公交站牌等了好大一会儿,公交车才过来。我们上了车,车上的人真多,只剩下三个座位,我、妈妈和一个小女孩坐在了那三个座位上。
我看着车窗外的景色,心里想:“我们的城市真是越来越美了。”过了一会儿,上来一位白苍苍的老奶奶,一手提着蔬菜,一手提着水果,站在那里左摇右晃。我想:“要不要给老奶奶让位呢?”正在我想的时候,那个和我们一起上车的小女孩站了起来,对老奶奶说:“老奶奶,您坐我这吧!”老奶奶对小女孩说:“谢谢你,小姑娘。”周围的游客也投来赞扬的目光。
小女孩比我还小,可是她却给老奶奶让座,这实在让我羞愧。但是,她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与人要互相关心,互相关爱,世界才会更加美好。
(小记者证号:160084)
(指导老师:马艳菲)
老爷爷,谢谢您
□驻马店市第三小学四(7)班 王嘉艺
“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歌大家肯定都听过吧。在我心中,雷锋叔叔一直是我的榜样,今天,我就碰到了一位雷锋。
早上,我背着书包一蹦一跳地上学去了。来到公交站,我坐在椅子上,望着车来的方向静静地等着。可是,我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公交车来,看看表,已经7点了。我决定自己走到学校,刚抬脚,就听到后面传来一个声:“小姑娘,你是不是等不到车啊?这条路的前面正在修路,公交车都变道了。”我转头一看,是一位开三轮车的老爷爷。
“小姑娘,我送你吧。”老爷爷说。我听了之后,想着干脆到了学校再给这位爷爷钱吧。于是,我就上了车。我坐在上车,心中突然战战兢兢起来,因为妈妈说过:“千万不能上陌生人的车,万一他把你骗了怎么办?”我正想着,老爷爷又问我:“丫头,你的学校在哪儿?”我一听,猛一拍脑袋想:“这是个好办法,我可以告诉他我在哪个学校,如果他不带我去,我就求救。”我说:“我在驻马店市第三小学。”可是,我错了,老爷爷是个好人。
在路上,他问我为什么起那么早,又问了我许多问题,让我觉得很亲切。到了学校门口,我掏着口袋,准备付钱,老爷爷说:“丫头,你能陪我聊天,我很开心,这钱你就留着买水喝吧。”说完,老爷爷就走了。
看着老爷爷的车子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的心中充满了感激。
(小记者证号:160085)
(指导老师:马艳菲)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