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教育 综合新闻

我市第三届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启动

2016-03-15 08:56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yss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正视青少年心理健康 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我市第三届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启动本报讯 (记者 代廷伟)“学生有网瘾、厌学、早恋、脾气古怪现象怎么办?学生考试作

正视青少年心理健康 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

我市第三届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启动

本报讯 (记者 代廷伟)“学生有网瘾、厌学、早恋、脾气古怪现象怎么办?学生考试作弊了,该如何更好地和他(她)沟通……”312日,在市科技学校报告厅里,河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办公室主任、河南省青少年心理教育专家刘友龙以青少年身上存在的焦点心理问题为主题,通过一件件鲜活的事例、一个个精彩的课件,讲授了青少年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心理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对策。

当日,由共青团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教体局主办,驿城区、开发区团委,驿城区教体局、驻马店市科技学校承办的驻马店市第三届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市直专场报告会隆重举行。

来自市直、驿城区、开发区各中小学校的少先队辅导员、团干部、心理健康辅导老师及班主任、任课教师、校外辅导员等500多人聆听了专家授课。

报告会上,刘友龙用生动的事例和朴实的语言,强调了青少年心理健康对其成长的重要作用,教导老师、家长如何正确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整场讲座既有问答,又有简单的互动环节,现场气氛活跃而轻松。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与会者对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给予了很高的评价。驻马店实验小学的一名教师说:“听完讲座,我认为现在的教育不能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更应该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在孩子培养中作用巨大,作为教师,更应该认真学习心理学,并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更注重活动的针对性、长效性,从以往单一的大讲堂活动延伸到专家进校园、知识展览、学生专场讲座等内容,受众对象也由教师延伸到学生和家长。通过举办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大讲堂活动,对全市中小学教育工作者进行全面培训和教育,帮助教师将心理学有效运用到对青少年学生的日常教育中;通过开展青少年心理教育专家团进校园活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展览活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学生专场讲座等活动,做到了授课、座谈、解答、疏导全方位的融合。一系列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促进了青少年健康成长。

据悉,我市第三届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从312日启动,将持续到4月上旬结束。系列大讲堂活动总计划受众2000人,分4场次举行,每场次约有受众500人。专家进校园和知识展览活动总计划受益20个学校、上万名学生。

 

新闻链接

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标准

当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是心理学家非常关注的问题。据一项调查统计,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已排名首位,约占20%,受到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困扰的17岁以下青少年全国约有3000万人。由于我国公众对心理、精神卫生问题的了解和认识程度偏低,许多隐患不能及早发现治疗,心理问题不能得到正确对待和解决,导致许多不必要的困难甚至悲剧发生。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心理学、教育学工作者越来越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那么,青少年具备什么样的心理状态才算是健康的呢?下面就是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标准:

1.智力正常。智商并不一定与学习成绩成正比,有的学生智商高,但学习成绩不好,在校的学生90%以上智力水平相等,但是为何有的学生学习好,有的学习不好,关键是情商。智商是成才的基础,情商是成才的关键。情商是指信心、恒心、毅力、乐观、忍耐、抗挫折、合作等一系列与个人素质有关的反应程度。

2.有足够充沛的精力,能从容不迫地应付日常生活和学习的压力,不感到过分紧张。

3.心情开朗、情绪乐观、心胸豁达、情绪稳定、热爱生活,对学习不视为负担,应视为乐趣,努力把自己的才智在学习中发挥出来。

4.与人为善,乐于与人交往,和同学和睦相处,对同学充满热情,能与同学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对同学尊重、信任,不产生嫉妒、憎恨情绪。

5.应变能力强,能适应各种变化的环境。

6.控制能力好,没有不良行为、不良习惯和嗜好。

7.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时注意力集中,休息时善于放松,睡眠好。

8.人格完整。行为举止符合一贯的行为模式,有稳定的兴趣。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