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糖果含荨麻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摘要:德国糖果含荨麻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被告曾被行政处罚 周先生发现其购买的德国水果糖含有“荨麻”成分,经上网查询得知荨麻不属于普通食品,他遂将销售商北京赛
德国糖果含荨麻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被告曾被行政处罚
进口糖果有荨麻
赛特百货公司表示,该产品是进口食品,经过进出口检验检疫为合格。生产商给出的意见也是产品合格,符合出口条件。此外,经查询文献资料,荨麻在中国具有食用历史,因此食药监局给出的意见依据不成立。且关于荨麻是否可以作为食品原料予以添加,国家卫计委未给出明确意见。
被告曾被行政处罚
据悉,
朝阳区食药监局也于
法院判决十倍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之规定,涉案产品虽然原产地为德国,但也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该款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如果需要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则应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的目录予以认定。
荨麻虽然在目前已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保健食品禁用的物品名单》中均未包含在内,但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向原告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认定目前未查询到荨麻在我国具有传统食用习惯,判定其不属于普通食品,不得随意添加到糖果等普通食品中。
据此,朝阳区食药监局对赛特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上述告知书以及行政处罚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可以佐证赛特公司属于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退还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