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小区电梯故障母女坠亡
摘要:西安小区电梯故障母女坠亡 事发前1天刚完成年检 2月1日,原本是26岁周某和她五个月大的女儿回福建老家过年的日子。但1月29日下午6时许,母女俩却在乘电梯下楼时不幸身亡
西安小区电梯故障母女坠亡 事发前1天刚完成年检
家属:订好
邻居:闻讯难受得饭都吃不下
“
说起周某5个月大的女儿,康奶奶表示,小家伙很招人喜欢,一逗就“咯、咯、咯”地笑个不停。她称,
物业:
在其他的两部电梯里,张贴着盖有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印章的电梯使用标志,标志显示:登记机关是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是陕西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造单位是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维保单位是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检验单位是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下次检验日期是2016年1月。
针对该小区电梯是否经过审验的问题,陕西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新地项目部负责人石某称,该小区的电梯在
当记者提出能否看一下通过审验的报告单时,石某表示,事发后公安机关已经将小区电梯资料全部带走调查。有小区业主曾表示,中间这部电梯门时不时的会关不上,石某称,物业从未接到过业主反映电梯门关不上的问题,“因为有电梯公司维保人员定时对电梯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石某表示,当时两名死者被发现时,位于卡在五楼与六楼电梯井内的电梯轿厢上,事发后物业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目前此次事件的工作组已全面介入,具体情况需要到此询问。
已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各方声音
工作组 分组处理 全市排查
据了解,事发数小时后,即
刚刚通过年检审验的电梯为何出现如此状况?
律师 若涉嫌违法可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东表示,刚通过年检的电梯出现此事,应由公安机关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质监部门等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他分析,若涉及电梯质量维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构成违法犯罪的,可依据刑法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属于意外事件或电梯设备自身控制程序非人为放任过失等,应依据侵权责任法由电梯设备所有人、维护人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永大电梯声明 电梯事发前正常维保
1、当事人系从井道内部坠入电梯轿厢顶部死亡。
2、该部电梯事发前正常维保,运行状况正常,并于
3、我司对事故家属致以最诚挚的慰问,并已成立由专家和高层团队组成的工作小组,积极紧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排查。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陈思存 实习生于蒙蒙 采写
安全提醒
杂物落入电梯门缝隙应尽早告知物业
针对西安阳光新地小区出现电梯“吃人”的悲剧,
该负责人介绍,电梯门正在关闭时,有时乘客会用手、脚等阻止关门,这是不对的,应最好等待下次电梯,或者请电梯内部的乘客按开门按钮使门重新开启。电梯内的人也不要伸手伸脚、探头探脑,更不能将携带的物品放在间隙处阻止梯门关闭。同时,很多业主等候电梯时,有人总是反复按动上行或下行按钮,还有人喜欢倚靠在电梯门上休息,有的则会拍打电梯门,这些都是错误的做法:反复按钮会造成电梯按钮失灵、误停。而倚靠、手推、撞击、撬门会使电梯门开启导致坠入电梯井。
该负责人还提醒,在电梯停靠过程中有时会有硬币、果皮等杂物落入电梯门和井道的缝隙中,应尽早告知物业通知专业人员协助处理。电梯运行过程中,乘客不要用手扒电梯门,因为一旦扒开门缝,电梯会紧急制动,乘客将被困其中。 (实习编辑 王梦洁)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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