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摘要:胡殿文 不久前,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开庭审理。这场新年互联网第一案,借助网络文字和视频直播,将控、辩、审三方置于“显微镜&rdq
胡殿文
不久前,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开庭审理。这场新年互联网第一案,借助网络文字和视频直播,将控、辩、审三方置于“显微镜”下,不仅引来百万网民的围观,更是引发主流媒体纷纷发声。是非越辨越明,法理越辩越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快播案”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这起案件的焦点之一是“技术中立”能否成立。刑法学专家阮方民介绍,在庭审中,出现了一个传播很广的比喻:“制造菜刀的人不应该为那把菜刀杀了人承担责任。”由此,辩护方提出了“技术中立”的观点。快播软件是一个集搜索、播放于一体的、功能很强大的软件。快播软件的一个功能非常值得注意:如果有一个用户用快播软件看含有非法内容的视频,快播软件就会把这个视频下载到他们的服务器上,那么下一个用户就能看到这个视频,快播成了非法视频的二传手,这完全和“技术中立”的说法不符。另外两个焦点是是否尽到监管义务和是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控辩双方各自表述,相信法律自有研判,对判决结果,值得人们期待。
正确认识网络犯罪的特点。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现今是网络时代,互联网充斥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伴随而来的就是网络犯罪。网络犯罪的案例有怎样的特点,是依法上网的前提。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既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又互动性、隐蔽性高和取证困难,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的计算机犯罪。
互联网经济不能“野蛮生长”。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的公共空间,也会在某种意义上遭遇竭泽而渔的开发与利用。真实与虚假共生,私利与公益并存,各类信息鱼目混珠,各类用户良莠不齐,互联网也会沦为是非地和名利场。一些缺乏规则意识的商家,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一些背离法律规范的生意。任何在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网站、提供淫秽色情信息服务者,都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即使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却难以掩盖其背离法治精神的价值底色。
“快播案”犹如一面镜子,给少数抱有投机、侥幸心理的商家敲响了警钟。
依法治网要与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结合。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已成为互联网业界和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大家必须共同遵守。首先,坚持推进依法治网。法律的生命、权威在于实施,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努力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如果说“法制”更多在“坐而论道”,那“法治”就是要“做而行之”。其次,推进属地网站依法办网。管得住是硬道理,是基本要求;管住的目的不是要管死,而是为了弘扬正能量和繁荣网络空间。再次,要引导网民依法上网。要通过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网民知法、守法,加强网民媒介素养的教育引导,按照契约精神依法办网,引导网民依法上网,营造文明上网的氛围。
网络淫秽色情污染社会环境,败坏社会风气,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各界对此深恶痛绝。在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的当下,互联网不能成为法外之地。网上的淫秽色情已经成为社会毒瘤,要坚决整治。只有扎紧制度的篱笆,让“害群之马”得到有力的惩戒,提升违规成本,社会规范才会更有震慑力和约束力。从这个角度上说,“快播案”给当下方兴未艾的互联网经济补上了一堂法律课,需要公众更多的支持与社会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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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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