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小学原校长等人套取伙食费288万元
摘要:广西一小学原校长等人套取伙食费288万元 所收伙食费仅1/4用到学生身上 兴安县纪委查明,该县实验小学原校长等人4个学期共套取学生伙食费288万多元 1月4日,有网帖
广西一小学原校长等人套取伙食费288万元
所收伙食费仅1/4用到学生身上
兴安县纪委查明,该县实验小学原校长等人4个学期共套取学生伙食费288万多元
1调查
学校食堂被查出真假两本账本
据了解,兴安县实验小学是非寄宿制学校,为了方便家长和学生,开办了学校食堂,学生在学校吃早餐和中餐。食堂工人做好饭菜后,由老师挑到教室分发。中餐后,老师就带学生去午休。老师付出了劳动,学校对此发放了部分补贴。但钱从哪里来呢?随着部分老师的举报,真相浮出水面。
2014年12月,兴安县纪委接到了反映兴安县实验小学校长唐某违纪问题的线索。经初步核实,2015年4月,兴安县纪委对唐某立案调查;同年8月,兴安县纪委又对该校时任副校长马某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在2013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的4个学期中,兴安县实验小学有1500人,时任校长唐某要求食堂每天只采购
2 处理
多名相关人员已被查处
经查,兴安县实验小学2013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共4个学期食堂总收入508.70万元,其中学生伙食费收入500.83万元,其他收入7.87万元。该校通过虚增成本开支,虚造账目套取学生伙食费288.58万元,其中248.45万元被以各种理由发放给学校50多名老师当福利。2015年春季学期套取的40万元,被兴安县纪委调查发现后要求暂停使用。
兴安县纪委第六纪工委书记赵某介绍,以前自治区教育部门曾规定,学校食堂允许有20%的利润。2010年自治区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发了《关于全区中小学学生饭堂停止执行综合毛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财基[2010]52号),停止执行先前允许有利润的规定,要求学校食堂零利润,学校教师等非食堂工作人不得从中领取补助。但兴安县实验小学将学生伙食费真正用在学生身上的只有26.17%,严重损害了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兴安县监察局就此事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所有领取福
9月,兴安县纪委将唐某和马某的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兴安县检察院依法处理。10月,兴安县教育局对唐某和马某作出了撤职处分决定,并调离实验小学,等候下一步处理。兴安县教育局原局长黄某和该局原党组书记蒋某,对所辖实验小学食堂监管不力,导致学校套取并私分学生伙食费,且对监察建议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其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2015年12月,黄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措施
食堂整改后每天公示采购情况
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兴安县实验小学食堂存在制度不全、监督不力、学校领导及教师法纪意识淡薄,导致食堂变成学校领导及教师福利的“小菜园”。但调查中也暴露出一个现实问题,学校老师要从食堂挑送饭菜到教室分发,付出了劳动,但按相关规定又不能领取相应补助,这个问题在多地学校都存在。
唐卫红说,实验小学食堂违纪问题被查实后,县教育局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重组,任命了新的校长。该校食堂2015年4月发生火灾烧毁,经重建后于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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