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公联合制“老赖”三年积案顺利结
摘要:正阳法公联合制“老赖”三年积案顺利结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树恒)11月23日,在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的主持下,3名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主动与申请执
正阳法公联合制“老赖”三年积案顺利结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树恒)
2012年3月的一天,李某驾驶自己的四轮拖拉机拉砖建房,与同村农民王某在赶集路上相遇时,因操作不当与王某相撞,将王某撞伤,致王某七级伤残。因双方协商未果,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经正阳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付王某经济损失68278.98元,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有履行能力,但为了规避执行都已举家外出,杳无音信,案件中止执行。因申请执行人王某构成七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每月需要购买药物,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生活异常困难,并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正阳法院多次派执行局干警根据线索远赴外地查找,终于在今年11月8日在广东省博罗县找到李某下落。但李某对执行干警的劝导和动员“油盐不进”,声称自己没有能力,无法履行。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拘留措施,怎奈拘留期满后,李某又音讯全无。
面对该情况,该院以被执行人李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经网上通缉后,最终在广州警方的配合下将李某抓获。被执行人李某视法律为儿戏,直至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刑拘措施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摄于法律的威严,最终自愿履行了法院的判决,至此,三年的执行积案圆满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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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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