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人违法 判刑罚款坐牢
摘要:王振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张军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4年11月5日,被告人张军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沿平舆县玉皇庙乡至庙湾镇公路
王振
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张军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军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且有证人证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视频资料、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
平舆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军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张军到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军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过刑罚,且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应从重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及被告人张军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