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民生

我市各级工会扎实推进“安康杯”竞赛活动

2015-11-06 13:48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wq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至目前,参加竞赛的企事业单位1759家、职工32万多人本报讯 (记者 张新理)今年以来,我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突出&ldquo

至目前,参加竞赛的企事业单位1759家、职工32万多人

本报讯 (记者 张新理)今年以来,我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突出“安康杯”竞赛主题,以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强化广大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监督为主线,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网络,加强教育培训,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生命健康权益,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全市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的企事业单位1759家、职工32万多人。其中,非公企业1276家,职工22万多人。

为了建立完善“安康杯”竞赛领导机构,目前,市、县区两级均成立了“安康杯”竞赛活动组委会,形成了领导挂帅,工会、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通力合作,党政工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格局。根据每年“安康杯”竞赛的主题,制定竞赛考核细则,指导各级竞赛领导机构开展活动,并根据分管责任,适时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推进活动开展。落实激励机制,对活动中特别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授予驻马店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各县区、参赛企业也建立了激励机制。同时,市政府把“安康杯”竞赛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开展竞赛不积极、效果不好的企业,取消单位及其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

在开展活动的同时,我市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网络”。根据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指导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企业、分厂、车间工会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小组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并根据工作调整及时进行完善。目前,全市各县区总工会聘任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并落实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待遇。我市充分发挥职代会保安全作用,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代表巡视安全、职工安全合理化建议、安全生产提案征集等活动,充分听取职工对职业卫生健康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把职业安全卫生纳入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内容,指导企业签订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健康权益。目前全市已有1073家企业签订了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或含有职业安全卫生专项条款的集体合同,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建立职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切实预防职业病发生,维护职工的生命与健康。目前,吴桂桥煤矿、河南惠洁管业、河南金鹏管道有限公司、中集华骏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中集华骏铸造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蓝天集团等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作业的企业都落实了职业病防治措施,开展了职工健康体检,为重点岗位职工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17803份。

根据省总工会的安排,我市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了“亲情手拉手、安全进万家”安全警示语征集活动、万名职工“生产安全评价”点赞和班组安全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白云纸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市三超实业有限公司、汝南县电业公司、正阳县邮政局等单位开展了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昊华骏化集团、顺达化工厂、天龙大酒店等30多个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开展了重点部位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中毒急救现场演习。市供电公司、泌阳县公路局、确山县自来水公司等100多家企业开展了“我为安全生产献一策”活动。十三香集团公司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生产录像、领导当一天安全监督员、职工写一篇安全生产体会等活动。西平县电业公司购置安全教育图书,发放安全图书资料,组织职工观看安全教育小品、警示教育片,开展读一本安全生产方面的书、写一篇读后感、当一天安全生产监督员等活动。灵活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活动,既营造了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也提升了职工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更增强了职工的安全意识,也提高广大职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