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经济 综合资讯

发改委喊话“双11”:禁止虚构原价

2015-11-04 15:0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wq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以下简称“提醒书”)表示,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以下简称“提醒书”)表示,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低价一直是“双11”期间电商宣传的重点。但在业内看来,虚构原价成为“低价”的重要来源。

  国家发改委在提醒书中表示,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重点防止出现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行为。

  提醒书提到,虚构原价是指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

  北京商报记者在社交网站搜索看到,虽然“双11”还未到来,但已有消费者反映放在购物车里的商品悄然提价,而商品介绍网页原价也已提高。有不愿具名的商家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在大促期间压力很大,“平时价格已是微利”。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一些商家也会以此前标注的为“折后价”,并非原价来规避风险。

  而在往年“双11”中,关于电商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等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在业内看来,网购价格乱象屡禁不止除了商家利益驱使外,还因为法律法规缺乏执行。

  提醒书同时提到,禁止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特价”等词汇诱导消费者;其次,禁止在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此外,禁止在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依据。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