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教育 佳作赏析

【090】家庭教育故事

2015-11-02 11:23 来源:贺军 责任编辑:lk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为人父母,我们都希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更憧憬着将来孩子成为出类拔萃的“人物”。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也是孩子做人的楷模。如果说学校教育是左手,那

    为人父母,我们都希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更憧憬着将来孩子成为出类拔萃的“人物”。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也是孩子做人的楷模。如果说学校教育是左手,那么家庭教育就是右手,只有左右手臂张开,才能突起孩子的教育;如果说孩子是雏鹰的身躯,学校教育培育了一只翅膀,家庭教育就培育了另一只翅膀,这样孩子才可以飞翔起来。父母的外在形象、做人原则、处事思想等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

现在女儿已经上学了,那我在享受为人母亲快乐的同时,也在努力做一个合格的母亲,教育培养好孩子是我的责任。要想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应该先要营造一个幸福和谐的家庭氛围。我作为儿媳,这么多年我一直把公婆当做自己的父母对待,孝顺爱戴、礼敬有加。这一点必然潜移默化影响到女儿,所以她从小就知道尊老爱幼,有时候还会像小大人似的关心长辈。

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将来是要融入社会的,要独挡一面,因此我认为教育孩子的自理能力也很重要。女儿很小时候,我就要求他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自己吃饭,刷牙,穿衣服,收拾玩具等,适当的还让她学习扫地,倒垃圾,择菜等家务劳动。我觉得做父母不要太溺爱孩子,不要让孩子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的生活,适当的让孩子吃点苦,做点事更有利于他们成长。

有很多朋友问我,你在家带孩子,天天和孩子腻在一起,不无聊吗?我觉的很有意义啊!说到这,我还很骄傲,女儿在2-3岁的时候我就教他唱儿歌,认字,背诗,数数,当他有一点点进步的时候,我都会毫不吝啬的夸他,奖励她。3-4岁的时候,教她学写1-10个数字,买回来的描红女儿不喜欢,想到孩子都喜欢颜色鲜艳的东西,我就用好看颜色的水彩笔,先写好再让她描,每天十分钟足矣。我还喜欢用讲故事的方法来教他加减法,比如:今天妈妈去超市买了一瓶牛奶,爸爸又买回来两瓶,你知道现在一共有多少瓶吗?他认真的想后回答三瓶,我就接着问,如果现在被爸爸喝了一瓶,那还有几瓶?就这样每次讲的故事内容不同,儿子也喜欢上学习了。尊重和引导孩子的学习兴趣,不断的鼓励孩子,孩子有了兴趣,有了信心,自然学什么都会变得容易起来。

儿子放学回到家,难免会看电视和玩电脑,很多父母也为此大伤脑筋,觉得应该让孩子和电视、电脑保持距离。当然,保持距离并不是完全排斥,实际上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电视和电脑的优点来为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服务。
这点女儿也不例外,放学回家又想看电视,玩电脑。我们对此并不反对,时间由他自己掌握,但我们要求时间不能太长。电视基本上看的都是专门为儿童录制的节目,有很多是有很好的教育意义的。有些节目还可以让孩子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认识能力和判断是非的能力。如儿子爱看的《智慧树》、《巧巧手》及一些经典怀旧的动画片《毛和老鼠》等,这些都会让孩子受益非浅。

电脑目前也越来越普及,且功能越来越强大,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要正确引导孩子认识无限广阔的电脑世界,不能只顾让孩子玩电脑游戏,沉迷于电脑游戏的虚拟世界里,这样只会让孩子意志消磨,心情沉重,产生懒惰思想且会占用大量的学习时间。我们做父母的要以身作则,教育孩子要懂得利用电脑来帮助自己。我为女儿弄了个幼儿学习的软件,她很爱玩,已在上面学会了好些儿歌,还有通过游戏来学会数字及简单的加减法的运算,学简单的唐诗,涂颜色等。我们认为这些都有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也不反对孩子玩一会,放松一下。

在日常生活中,孩子有些事情总是半途而废。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岈山,才走一会,女儿就喊累了,要我背,就不想爬到上顶了,这时候我及时进行了教育,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半途而废,如果现在你放弃了,山顶上的美丽的风景你就看不到了,更体会不到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到达山顶的那种喜悦的心情了。最终,她战胜了困难,战胜了自己,顺利的登上了山顶,为靠自己的努力而登上山顶,欢呼雀跃了好一阵。

看着孩子一天一天的长大,对待事物也有了自己的思想和主见,我想我们作为家长在教育孩子的同时,要理解孩子,尊重孩子,让他们茁壮成长!我期望能尽力的配合学校和老师的教育,把她培养成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

责任编辑:lk

(原标题:贺军)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