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耐心守望 静待花开
摘要:胡爱芳也许从女儿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对于孩子的教育已经在心中盘根错节,呼之欲出了。女孩子,要乖巧懂事,温宛娴淑,琴棋书画不求样样精通,但也得略知一二,做得一手好
胡爱芳
也许从女儿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对于孩子的教育已经在心中盘根错节,呼之欲出了。
女孩子,要乖巧懂事,温宛娴淑,琴棋书画不求样样精通,但也得略知一二,做得一手好菜,也能写出一手好文章,有大家闺秀的风范,也有小家碧玉的清雅......
初为人母的我,就这样憧憬着女儿的未来。
然而生活并不是如你祈愿般的美好,孩子也不会长成你想像的模样。
三岁之前,我和爸爸每天忙于工作,女儿主要由爷爷奶奶精心照料,我们也只在晚上才有时间和她相处,陪她玩耍,看她入睡。渐渐发现,许多被娇宠的毛病,尤其在老人面前会被恃无忌惮的展现出来。于是和爸爸商量之后,果断搬离了父母的安乐窝,回到了空闲三年、结婚时的家。
女儿上幼儿园了,因为爸爸的工作很忙,每天早出晚归,几乎所有的家务和照顾孩子的事情都落到我一个人身上,而且还得上班。虽然辛苦,但我信心满满,相信女儿会在我的调教下改掉坏毛病,一天天乖巧起来。
幼儿园里的生活应该是无忧无虑的,每天和小朋友一起唱歌跳舞做游戏,幸福而快乐。可女儿偏不,每天去幼儿园是她最恐惧的事情,早上一起床,就开始眼泪汪汪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虽然不说话,但那满眼的哀求让你心疼。我若无其事:“幼儿园里有好多小朋友,大家在一起玩多开心啊,你们宋老师可喜欢你了,每天见面总要抱抱你,还夸你吃饭最棒了......”一番自说自话之后,等来的是一句带着哭腔的嘤嘤之声:“妈妈,我不想上幼儿园。”而她明知这是一句绝不会被接受的抗争。
三年的时间,就这样在女儿的不情愿和我的坚持下过去了。
该上小学了,想着她不肯去幼儿园的经历,开始担心。开学第一天,孩子没什么特别,送她上学时安安静静的,眼睛里充满好奇和掩饰不住的兴奋。中午回来时,却变成了一个叽叽喳喳的小话唠,说她的新同桌,她交的新朋友,她漂亮的语文老师,一本本展示她发的新书......我惊愕于她的变化,克制着心中的窃喜,这孩子怎么忽然长大了?
时隔半年,有次偶然谈起她不肯上幼儿园的事。
“现在上小学比幼儿园忙多了,每天还要写作业,你怎么不哭鼻子了?”
“因为我每天放学可以回家,不用在学校睡觉。”
女儿脆生生的告诉我,脸上洋溢着幸福。我在那一瞬间怔着了,困扰了我三年的问题竟是这个!当初我只觉得是孩子无理取闹、不肯去幼儿园的借口罢了。现在想想那么小的孩子,在困难的时候,被阿姨们看管着,一个个乖乖的躺在小床上,闭目假寐,还不许说话不许乱动,确实是件难以忍受的事啊!我当初怎么就不能耐心的听听小人儿说话,体会她当时的心情,给予她最需要的安慰和鼓励呢?
第一次,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我感到了深深的自责。
小学六年,在快乐和无虑中度过。女儿也报了舞蹈、美术、钢琴、吉他等特长班,钢琴和吉他是她的最爱,也一直坚持到现在。而真正对她影响较大的,是在她五年级时发生的一件事情。
那天,一个叫李梦佳的女孩出现在她面前。梦佳是特殊学校的学生,是妹妹帮扶的一个聋哑孩子。她比女儿大一岁,但个子却瘦小的多。第一次见面,她们好奇的打量着对方,目光纠缠却又互相回避。我告诉女儿,梦佳不会说话也听不见你说话,你需要用纸和笔跟她交谈。就这样,两个年龄相仿经历却截然不同的孩子成了朋友。
这个暑假的十多天里,两个孩子由陌生到熟悉,由疏离到知心,她们无声的交流着,除了文字,更多时候是稍加比划,相视一笑,就能知晓彼此的心思。而这段时间,女儿从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变得渐渐懂事起来。她不再任性娇气,很多事情会替别人着想。她变得会照顾人,以前不屑伸手的事,现在主动去帮忙。她变得安静而内敛,不再咋咋呼呼虚张声势,让你感觉这孩子忽然间成熟了。
送梦佳回去的那天,女儿有些失落,但依然微笑着挥手告别。我安慰她,以后每年的暑假和寒假你们都可以相聚。
又是三年过去了,女儿如今已是一名九年级的学生,梦佳也在特殊学校里学习六年级的课程,两个孩子每年寒暑假都会在一起呆上几天,一起看书,一起玩耍,我和妹妹带她们一起买衣服,逛超市,吃西餐。梦佳是一个极灵巧的孩子,凡是有她不会的事情,她会默不作声的先观察,女儿则装作毫不知情,放慢动作,仔细的进行每一个示范步骤,她贴心地维护着好朋友的自尊,她的善良和细心令人动容。
女儿长大了,她没有长成我心目中最理想的样子,却成为了最独特的自己。而我,竟也那么的满心欢喜!
回想自己当初雄心勃勃的教育计划时,不仅哑然失笑。
孩子是一粒种子,只要给了它合适的土壤,充足的阳光、空气和水,它自会健康的成长,就算成长的途中会遇到沙石和瓦砾,它也一定能冲破阻碍,努力向上。也许它长不成你心中的参天大树,但它一定会长出属于自己的强壮。而我们,只需要耐心的蹲下身来,怀着一颗理解和慈爱的心,静待花开!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