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绘画秀与事件性营销
摘要:原标题:马云绘画秀与事件性营销 吴立 今年香港苏富比秋拍的亮点不是天价神话,而是马云[微博]的“油画首秀”:他与中国当代著名画家曾梵志在2014年合作的
吴立
今年香港苏富比秋拍的亮点不是天价神话,而是马云[微博]的“油画首秀”:他与中国当代著名画家曾梵志在2014年合作的油画《桃花源》,该画以130万港元起拍,经过32轮竞拍,最后被浙江一富商以3600万港元拍下,这一拍卖结果立即成为艺术圈与企业界新的话题。
相对企业界对马云“神功”的肯定,艺术圈则弥漫着一种复杂的情绪,他们惊奇于当代油画受到中国新贵的肯定,也对油画作为一种技术含量较高的绘画形式被没有受过基础训练的成功人士三招拆解,并且拍出了让很多职业画家一生无法企及的数字而气馁。
绘画作为一种古老的手艺,也作为一种身份象征让人痴迷,它也是今天很多职业画家依然坚持架上绘画的理由,而这种神秘性却因资本取向发生改变,且另一个倾向是油画会不会像书画一样落入“杂耍”的圈套呢?或者经马云引领成为官员与企业家新的“文化秀”,于是有艺术家直言他们很快会失业。这是一个玩笑,但也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油画的本土化与收藏的个人化正成为一股新的潮流,它也在回应中国大众的文化消费与“拜物教”、成功学心理。
马云作为新的财富偶像,它身上集合了市场神话、创新崇拜与中国式文化自信,他用西方技术、中国传统文化与超验主义来取代传统的企业偶像形象,因此成为新的时髦成功学符号,而他的“无所不能”所传递的信息又是与中国先天不信任专业技术分工与准确性等有关,就如同大师王林能治疗“精神病患者”的神力延续,这也是成功放大后的效应,很多人真的相信这种力量的神奇性,就如同拍卖场塑造的康熙、乾隆书画神话与李可染等“红色江山”系列天价神话,权力与资本的合谋正在改写中国艺术品的价格坐标,它也是中国艺术学术性与批判性丧失后艺术全面市场化后的一种投影。不过中国艺术从来就没有取得过它的独立地位也没有形成真正的职业艺术家传统,所以它很难具有足够的抵抗力。
欧美国家虽然也面临艺术全球化与商业化,但他们有完善的市场、职业艺术传统,资本也在介入艺术,但却是以美术馆、独立的基金会等方式,不直接取代艺术的生产,而是企业、收藏家通过美术馆、基金会这种艺术知识性的普及、教育等方式来获得他们的社会地位以及得到企业家身份认同,中国当代艺术并没有取得它应有的社会地位,才因此从权力的依附变成了金钱的依附关系,他们相应要从资本与拍卖的价格坐标中获得认可。而企业不过是通过艺术品这一媒介来扩大企业影响力和个人品牌价值,它对艺术的推动与促进大众审美变化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艺术也无法影响其资本趣味。而成熟的资本市场是依靠艺术的创新活力和开放其批判精神来促使大众观念变化从而获得社会认同。从艺术、社会、资本关系看,这三者需要制衡力量,但我们目前并没有制衡资本的社会力量,所以资本才可以直接左右艺术生产、传播与流通方式,所以才会出现最终艺术僵化、活力丧失的结果。
曾梵志是我比较喜欢的当代艺术家,委实说是对他的早期作品,上世纪90年代初的表现主义绘画《协和医院》与后来的《面具》系列,但一旦他的作品获得市场认可,他的身份也从生产者向资本的拥有者发生转变,他的身份角色也相应发生了变化,他重新审视西方与东方、资本与权力等关系时就出现了暧昧。
为了参加卢浮宫“中西对话”展览,曾梵志说他进行了为期近一年的创作来重新诠释“自由引导人民”,他先后进行了四个不同版本的尝试,最终选定了其中一幅。《从1830年至今》的尺幅与《自由引导人民》等,用色和笔触均异常跳跃强烈。
《从1830年至今》就是用西方技术图解西方价值,用以传达东方人对自由的犹疑与对集体主义的迷恋。这幅取材自法国浪漫主义艺术家德拉克洛瓦的名作《自由引领人民》的名作,曾梵志采用了他的枯枝符号,让自由女神罩上了“铁丝网”似的枷锁,而中心位置的自由女神形象被解构为写意式的雕像,背景部分的人物群像有意被模糊掉,说明自由的桎梏与不可信、自由与欲望这一悖论关系。
他所传达的恰是对自由这一人类共识的不信任,认为自由也会成为一种摧毁性力量,这恰恰是我们用无政府主义来取代自由这一与生俱来,不可转移之人的权利的神圣性定义,用以混淆概念,所以这幅画在法国展出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相反却引起争议,相信也没有西方艺术家敢于去质疑“自由的价值”,因为自由也是资本自由流动与个人权利彰显与个人幸福的保障,但对于自由传统稀缺的地方,却会产生一种迷惑性,在曾梵志看来自由就是悖论,因为自由会导致欲望的无限膨胀,其实它传达的是艺术家自身的恐惧和生存策略,丝毫不具有公共性,这也是中国当代艺术试图摆脱西方、回归东方性的一种困境。
吴立
(作者系专栏作家)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华夏时报 )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