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审案成常态
摘要:本报讯 (记者 杨军民 通讯员 王树恒)10月13日上午10时,一起滥伐林木案在正阳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该案由正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强任审判长,与刑庭庭长向东、审
本报讯 (记者 杨军民 通讯员 王树恒)10月13日上午10时,一起滥伐林木案在正阳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该案由正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强任审判长,与刑庭庭长向东、审判员王鹏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并向社会公开,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据了解,该院在司法改革进程中,实行院长参与案件审理机制,要求院长、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明确要求院长担任审判长,每年至少审理案件5件,副院长至少审理10件,既要做好行政管理,又要发挥一名法官管案件、审案件的作用。截至目前,该院院长、庭长共审结案件2290余件,占全院审结案件的55.99%,在全院起到了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庭审结束后,一位参与旁听的群众表示,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办案,体现了法院抓案件质量、抓司法公正的决心。这次庭审规范流畅、审理活动透明,展现了法官过硬的专业素质。希望法院继续保持优良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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