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综合新闻

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

2015-10-09 08:28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yss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新华社北京10月6日电 (记者 陈 菲 邹 伟)2015年5月4日清早,北京律师孙磊走进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立案。取号、排队、导诉咨询、窗口办理、立案完毕,整个流程走

新华社北京106日电 (记者 伟)201554日清早,北京律师孙磊走进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立案。取号、排队、导诉咨询、窗口办理、立案完毕,整个流程走下来只用了22分钟。

 改革为人民群众打开了一条通往公平正义的便捷之门。今年51日起,人民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法院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核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改革举措受到广泛好评。

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司法体制改革正在让老百姓感受到真切的变化。眼下,立案登记制等制度的实施,大大方便了群众,节省了时间,保障了群众参与诉讼的权利;司法文书上网等司法公开举措,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高度,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系统化的顶层设计,把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14年以来,16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其中11次涉及司法体制改革议题,审议通过了23个司法体制改革文件,中央政法各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文件。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姜伟介绍,目前司法体制改革正在积极稳妥推进,一些改革方案已经出台,一些重要改革举措已经全面推开,一些重大改革任务已经开展试点,一些改革事项正在研究论证,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

司法体制改革措施的每一步落实,每一次生效,都在推动着法治进步,都在为法治中国带来积极的变化,对国家、对公民、对企业、对社会上的每一个个体产生着积极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有关规定,自今年51日起实施,截至731日,全国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378万余件,同比增长27.8%,环比增长21.4%,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立案难”问题逐步缓解。

公安机关在深化交通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推动形成更为科学合理、开放务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工作格局。

中央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2014年,共有8万余名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近139万人次接受法律援助。2015年上半年,全国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7.4万件,受援人次65.9万。

统计还显示,十八大以来,我国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2013年、2014年共依法宣告1603名被告人无罪,1800余件超期羁押案件被清理。

“防止冤假错案,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说,在体制机制等各方面制度设计上,也会充分根据需要设计和完善,真正使老百姓能够感受到司法的公平,真正使那些无辜的人不受冤枉。

改革成效如何,不能自说自话,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把握民意导向、坚持法治思维,攻坚难点顽疾,围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狠下工夫,不断迈出新步伐、取得新突破。

“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制约司法公正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始终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和从中国国情出发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始终坚持循序渐进、依法有序推进改革,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开展。”姜伟说。

姜伟表示,改革的成效最终要接受实践的检验、人民群众的检验。下一步,对已出台改革方案的,将继续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新华社)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