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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对全市电子商务企业进行认定备案

2015-09-01 09:14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y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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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电子商务企业进行认定备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掌握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情况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市电子商务企业进行认定备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掌握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情况,规范网上交易秩序,维护电商合法利益,认真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驻政〔201478号)精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壮大示范企业,更好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有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认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认定备案的范围 凡在驻马店市范围内开展网上营销、推广及关联业务等网络商务活动的企业,都可以参加认定备案。市商务部门将按照平台类、应用类、服务类三种类型,对认定备案的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分类。

二、申请认定备案的程序 电子商务企业登录河南省商务厅官方网站(http//www.hncom.gov.cn)查询并下载《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申请表》,企业认真填写后,将相关资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一并报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由县区商务部门审查、审核加盖印章后报市商务局。市直有关企业可以将有关资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直接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对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企业发展规模、交易额、交易类型等有关方面,确定市级示范企业和推荐上报省级示范企业的条件。经市商务局和省商务厅认定后,统一颁发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证书。通过认定备案的企业统一纳入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库,实施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并根据条件可以享受市级和省级的有关政策支持。

三、时间安排 此项工作由各县区商务局牵头,各县区要将辖区内的所有电子商务企业统计情况于2015915日前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要对全市上报的电子商务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分别认定,并积极申报和创建国家、省、市三级示范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区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把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作为稳增长、保态势的重要工作来抓,摸清底数,更好地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二)要精心组织。要把电子商务企业认证备案工作与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相结合。各县区政府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大宣传力度,具体工作由商务部门牵头,工商、税务、农业、工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认证备案和统计汇总的各项工作。

(三)要坚持标准。严格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评审环节,严格申报资料审查,严格评审程序,切实把诚信守法,资质齐全,有发展潜力的电子商务企业推荐出来,在全市进行集中宣传,形成争示范、创先进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任玉华  2915335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827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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