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金庙见证管鲍之交
摘要: □晚报记者 王冬霞 王莹 通讯员 翟华玲/文 王冬霞/图 分金庙旧址上已建民房。管鲍之交这个成语起源于管仲和鲍叔牙之间深厚友谊的故事,最初见于《列子·力
□晚报记者 王冬霞 王莹 通讯员 翟华玲/文 王冬霞/图
分金庙旧址上已建民房。
管鲍之交这个成语起源于管仲和鲍叔牙之间深厚友谊的故事,最初见于《列子·力命》中的记载:“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此世称管鲍善交也。”管仲和鲍叔牙的深厚友谊,已成为中国代代相传的佳话。在中国,人们常用管鲍之交来形容朋友之间彼此信任的关系。
西平县二郎乡东南部有一个村庄叫分金庙村,2000多年前,两位名垂青史的政治家管仲和鲍叔牙曾在这里礼让分金留下美谈,从而后人建庙供奉、立碑纪念他们的知己之遇。
近日,记者前往分金庙村采访,以期探寻管鲍是如何把知己之遇演绎到最高境界的,又是如何把诚信文化用于治理国家的呢?
分金庙——诚信文化的见证
位于107国道东两公里、二郎乡政府所在地东南3公里左右的分金庙村是一个自然村,有近1000口人,隶属小王庄村,村西边有一个工地,记者看到一片在建的楼房,从张贴的宣传画上可以看出,这是小王庄村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其中包括分金庙村。
经村民指点,大约走1公里,记者来到分金庙村,顺着村中间的一条街往东,看到村东头的一座小桥旁,坐着几名村民。经介绍,他们分别叫孙孟州、孙百岁、孙付圈、孙耀民,他们中年龄最小的60岁,最大的85岁。记者说明来意后,他们纷纷围上来,述说有关分金庙的传说和故事。
“分金庙村有多长的历史了?为啥叫分金庙村啊?”记者问。
“这说不清楚了,建了分金庙后就有这个分金庙村了,有几千年了。据说是因为两个商人曾在这里分金子,相互让着不愿多分,最后把金子交公了。后人为了纪念这两个好人,就建了分金庙,也就有了现在的分金庙村。”村民说。
“分金庙啥时被毁的?原址在哪儿?”
“1947年金刚寺战役时被毁的。当时庙址占地两亩多,有一个大院子、十几间房子,里面还有好多塑像,都被炸毁了。庙里有好多石碑也找不到了。其中有一块书有‘管鲍分金处’的石碑有村民曾见过。大庙的原址就在这家院子附近,院子西边是条官道,官道西边还有一座小庙。”今年73岁、戴着一副老花镜的孙耀民说,“我们村有一个这样的传说:春秋时期,有一个上蔡人扛着锄头来西平做短工,路过一个小村时,见一长虫(蛇)横卧路中间,挡住了他的路。他一怒之下,一锄头把长虫铲成两断,然后扬长而去。不久,自南而北走来两位商人。二人走到被铲断的长虫附近时,发现了一长一短两根金条。据说金条是长虫变的。于是二人就争着让对方拿较长的金条,推让好久,相持不下。于是,他们把这两根金条交给了当地的首事(当地管事的人)。过了很久,仍无人认领金条,首事便用这两根金条建集市、盖房子 、修道路。后来,这个集市越来越兴旺。这两个商人做生意时经常在这里歇脚,有时也在这里贩货,当地人对他们也渐渐熟悉起来,并对他们分金礼让、拾金捐金的大义行为非常崇敬。后来,人们就在集市附近盖了一座庙,并在庙内塑有两位商人的像。这座庙就是分金庙,这两位商人就是管仲和鲍叔牙。”
“传说还有一个版本:两千多年前,我们村一村民中午去锄地,见路上有一长虫,就用锄把长虫铲成了两截。不久,有两个进京赶考的举子路过此地,发现路上有闪闪发光的金子。据说这些金子是长虫的血变的。这两个举子虽然很贫穷,但相互推让不愿多分,于是就把金子交公了。后人为了纪念这两个举子,就建了一座庙,取名分金庙,并在庙旁立一块分金处碑。据说这两个举子后来都当了大官,老百姓就在庙里给他们塑了像。这俩举子就是管仲和鲍叔牙。”孙耀民说,另外,后人为了纪念管鲍之间的真挚友谊,颂扬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义”文化,把管鲍分金处所在的一带冈取名为义亭冈。
“因为村旁的这条小道在古代是条官道,所以分金庙就建在了这条路边。听说过去庙里香火很旺,来朝拜的人很多,几百里外的人都来。”今年85岁的孙付圈说。
“在上世纪70年代,我们村还保存有一块碑,后来被埋在地下找不到了,可能就埋在咱们站的这个地方。”70多岁的孙孟州回忆说,“我知道碑上有字,但记不清上面写的啥了。如果村子将来迁走后,肯定能挖出来。”
据史料记载,“诚信”一词是管仲首先提出来的:“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而且管仲把诚信思想推之于民,用之于国,促成了齐国的强大。
管鲍之交——知己之遇的典范
管鲍分金的传说为后人津津乐道,管鲍分金也为二人一生的友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以致二人在以后的交往中演绎出更多佳话,流传至今,并被后人当作知己之遇的典范。
孙耀民讲了几个关于管鲍之交的故事:
相传,管鲍二人后来一起从军,二人更是相依为命。有一次齐国和邻国开战,双方军队展开了一场大厮杀。冲锋的时候,管仲总是躲在最后,跑得很慢,而退兵的时候,管仲却飞一样奔跑。当兵的都耻笑他,说他贪生怕死。鲍叔牙站了出来(此时鲍已为军官)替管仲辩护说:“管仲的为人我最了解,他是个天下少有勇敢的人,只是因为他家有80多岁且又多病的老母无人照顾,他不得不忍辱含羞地活着以尽孝道。”管仲听了鲍叔牙的这番话,感动得流下了热泪。
据说管仲曾三次做官,但每次都被君主免职了,大家都耻笑他无能,而鲍叔牙说:“其实,管仲的能力很强,只是那些君主不明事理,如果有机遇他可以做更大的事情。”有时管仲也帮鲍叔牙出谋划策,但事情总是办不成功。鲍叔牙也不生气,还安慰管仲说:“你的主意不错,只是时机不好,你不必在意。”后来,管仲和鲍叔牙分别当上了齐国公子纠和公子小白的老师。
讲到这里,孙耀民顿了顿说,下面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更精彩:
管鲍在助齐国的两位公子争权夺位时,因各为其主,所以争得你死我活,而且管仲在此间还射了公子小白一箭。后来,鲍叔牙助公子小白当上了国君,就是齐桓公,而管仲助公子纠失败而被囚。但当齐桓公拜鲍叔牙为相时,鲍叔牙却坚辞并力荐管仲为相。鲍叔牙最终说服齐桓公拜管仲为宰相,而鲍叔牙只是管仲的助手。不过,管仲没有让齐桓公失望。在管仲强有力的改革下,齐国很快强盛起来,获得了“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地位,成就了齐桓公的霸业。
有趣的是,有一次齐桓公和管仲探讨下任国相的问题时,齐桓公问:“假如你死了,谁接任你的国相为好呢?”管仲说出了三个人选的名字,到第四个才说到鲍叔牙!齐桓公说:“我真的很奇怪,鲍叔牙对你那么好,听说以前你们一起做生意,他也老让着你,你上了公子纠的贼船,还射过我一箭,要不是鲍叔牙说情,我早就把你杀了。后来鲍叔牙又在我面前积极推荐你为国相,怎么现在请你推荐下任国相的人选时,你竟然把鲍叔牙放在第四人选的位置上呢?你对得起人家鲍叔牙吗?”管仲说:“我们现在是在谈论谁做下任国相最合适的问题,您并没有问谁是我最感激、最要好的朋友呀?我们的私交很好,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听完这些故事,记者和村民都为管鲍以大局为重、以国家为重,深明大义而折服、感叹:他们无愧于世人学习的楷模,知己之遇的典范。
战国时期道家人物列子所著的《列子·力命》记载:“管仲尝叹曰:吾少穷困时尝与鲍叔贾,分财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吾尝为鲍叔谋事而大穷困,鲍叔不以我为愚,知时有利不利也;吾尝三仕三见逐于君,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遭时也;吾尝三战三北,鲍叔不以我为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纠败,召忽死之,吾幽因受辱,鲍叔不以我为无耻,知我不羞小节而耻名不显于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也。”这足以证明管鲍的知心之交、友谊之深。
村民希望——重建庙宇
“分金庙是在1947年解放战争的金刚寺战役中被毁的。”孙耀民介绍说,为解放中原,1947年下半年,刘邓大军在金刚寺打了一场“牵牛战”,将国民党第五兵团整编第三师牵制在西平县境内。当年12月,被拖得疲惫不堪的敌军在金刚寺、祝王寨一带被包围,其中分金庙处在包围圈内。敌军的一个连指挥部设在庙内。当时下着大雪,经过一天一夜的激战,敌军溃败,庙门、塑像和庙里的房屋被炸毁,庙院里的柏树也大部分被炸断,庙旁的“管鲍分金处”石碑也不知去向。
孙耀民说,第二年,西平解放后,村里利用这座破败的庙院办了一所小学。文化大革命期间,庙里的塑像被毁,石碑或遗失或被毁,现在都找不到了。
据了解,分金庙村在西平县属于贫困村,但该村积极响应新农村建设,目前位于村西一公里左右的分金庙新村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着。
“我们村有近千口人,大家 相处得很好。我们从没见过也没听说过村民因争地边、邻里因争一点利益而大动干戈、反目成仇的。这是因为受了管鲍‘穷而不争,富而不斗’思想的影响。”60多岁的孙百岁说。
“我们这个村很快就要搬迁了,希望政府早日在原址上重建分金庙,让管鲍之交的佳话一代一代地流传下去,使几千年的诚信思想、礼义文化发扬光大。”采访结束时,村民们表达了自己的心声。
背景资料
管仲和鲍叔牙
据有关资料记载,管仲、鲍叔牙是春秋时期的政治家,因辅助齐桓公开创春秋第一霸业而名垂青史,史称“大齐双骄”。管仲出任齐相之前,家境贫寒,上有老母,无力奉养。鲍叔牙家境富裕,二人相结为友。二人起初合伙途经西平去南阳经商,因为管仲家境贫寒就出资少些,鲍叔牙出资多些。生意做得还不错,可是有人发现管仲用挣的钱先还了自己欠的债,到年底分红时,鲍叔牙仍分给管仲一半的利,管仲也接受了。这可把鲍叔牙手下的人气坏了。有个人对鲍叔牙说:“管仲出资少,平时开销又大,年底还照样和您平分利,显然他是个十分贪财的人,我要是管仲的话,我一定不会厚着脸皮接受这些钱的。”鲍叔牙斥责他手下道:“你们满脑子里装的都是钱,就没发现管仲的家里十分困难吗?他比我更需要钱,我情愿这样做,因为朋友相交就要患难与共,以诚相待。”手下的人从此再也不说什么了,并对鲍叔牙更加敬佩。管鲍分金体现了交友的最高境界,真正的挚友就应该以诚相待。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