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局长就实施新《广告法》答记者问
摘要:1.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4月2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新《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刘局长,请你谈谈新《广告法》的相关情况。答:现行《
1.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4月2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新《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刘局长,请你谈谈新《广告法》的相关情况。
答:现行《广告法》是1995年2月1日颁布实施的,20多年来在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广告市场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广告业的飞速发展,实施20年的现行广告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广告业发展的客观需要。这次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原来是49条,现在变为75条,新增了33条,删除了3条,同时修改了37条。真正原文保留一个词没有动的只有8条。新《广告法》从充实细化广告准则,补充完善广告行为规范、健全强化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完备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对现行广告监管制度做出了大幅度的调整。其中包括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等多个方面。
2.问:新修订的《广告法》有那些方面的特点?
答:修订后的新《广告法》的主要特点有:
一是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虚假的宣传、引人误导的内容,均属于虚假广告。
二是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在广告当中经常有一些明星、专家、社会知名人物做某产品的推荐和代言,在现行《广告法》当中对这些代言人是没有法律规制的。新《广告法》中对明星代言也做了法律责任规定,只要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同样负有连带责任。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明星代言产品,必须是明星真实使用过的。
三是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比如像在校园里面、少年儿童经常活动的场所里面,禁止做广告,特别是在教材里面不能做广告,为孩子的身心打造一个干净的环境,不让未成年人从小就受到各类广告的干扰。
四是严控烟草广告发布。新《广告法》当中对烟草广告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禁止在一切大众媒体和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变相(冠名赞助等形式)的发布违法广告。
五是新增保健品广告管理的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六是新增母乳代用品广告管理的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七是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管理的规定。现行广告法当中没有关于互联网广告的章节。这次对互联网广告有了规定,比如互联网广告应一键关停,电子邮件未经同意不能发送。针对垃圾邮件和垃圾短信,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也必须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拒绝继续接受的方式。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广告违法而不予制止的,由工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停止相关业务。
八是新增房地产广告管理的规定。新《广告法》规定房源信息应当完整真实,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项目位置应当以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表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
九是新增教育培训广告管理的规定。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对升学、考试、获得证书、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十是进一步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对虚假违法广告罚款金额进一步提高,广告费用处罚款从原来广告费用的1到5倍,增加至3到5倍,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的,最高可以处以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问:新修订的《广告法》对大众传播媒介规定了哪些责任和义务?
答:新版《广告法》中对大众传播媒介的广告发布行为做了严格规定,对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加大了处罚的力度。要求大众传播媒介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广告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预防和杜绝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大众传播媒介有义务发布公益广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版面、时段、时长发布公益广告。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发布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新修订的《广告法》给予处罚的,应当通报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暂停媒体的广告发布业务。
4.问:请问刘局长,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如何贯彻实施新《广告法》?
答:首先要学习宣传好新《广告法》。工商机关是法定的广告监管机关,开展新《广告法》的学习宣传,对更好地履行广告监管职能,服务广告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组织好新《广告法》培训,提高广大执法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业务水平。要开展面向监管服务对象的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动员辖区主要广告主、广告经营和发布单位参与学习,提高广告经营单位业务水平和审查能力。三是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要按照新《广告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广告监管职责,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依法惩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典型虚假违法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和公开曝光。四是发挥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的广告市场监管新格局。
责任编辑:df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