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法》法制讲座
摘要: □晚报记者 李 杨 本报讯 8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法》法制讲座,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新民作《立法法》及相关内容辅导报告
□晚报记者 李 杨
本报讯 8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法》法制讲座,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新民作《立法法》及相关内容辅导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喜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登华、王素平、崔允成、张丽彩及秘书长李斌周听取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杰主持讲座。
王新民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30多年,长期从事地方立法工作,有较高的立法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是河南省立法界的权威专家,曾参加过《立法法》、《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国家法律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讲座上,王新民结合地方立法工作实践,从《立法法》修改的基本情况、立法体制、《立法法》的确立原则、立法程序、地方立法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和讲解,对新修改的《立法法》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浅出的解读。报告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联系实际,贴近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张杰在主持讲座时指出,王新民副主任的报告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使我们对《立法法》有了深入的理解,对立法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做好立法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对我们今后做好立法工作、提高履职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等聆听讲座。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